河北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2018宣贯交底资料
河北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2018)宣贯培训交底材料资料,河北省最新安装概算定额宣贯交底资料
冀建价建〔2019〕1号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河北省建筑工程概算等定额宣贯材料的通知
一、定额的适用范围、作用
1.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工程(包括旧建筑的接层工程)。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改建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依据现行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列项。
2.本定额是编制安装工程设计概算的依据,也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二、定额的基本内容
河北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共16章,总计603个项目。其中:
第一章 给排水、采暖工程,共175个项目;
第二章 消防工程,共44个项目;
第三章 通风、空调工程,共87个项目;
第四章 低压锅炉、机房设备,共46个项目;
第五章 绝热工程,共22个项目;
第六章 医疗气体输送管道,共18个项目;
第七章 变配电、控制设备及柴油发电机组安装,共16个项目;
第八章 电缆,共27个项目;
第九章 低压封闭母线槽、配管配线,共20个项目;
第十章 室外照明器具,共12个项目;
第十一章 建筑照明电气,共12个项目;
第十二章 防雷及接地装置,共5个项目;
第十三章 电动机安装及安全型滑触线安装,共7个项目;
第十四章 10KV以下架空线路,共3个项目;
第十五章 建筑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共63个项目;
第十六章 建筑消防电气,共46个项目。
2018安装概算定额对已经滞后和不常用的项目进行了删除,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相应的项目进行了补充,具体详见各章节说明。
三、定额使用的说明
1.本定额包含的内容是按工程常规做法编制的,在编制设计概算时,可根据工程实际进行调整。
如:室外管道项目是按埋设考虑的,如果设计架空敷设,可以删除本定额已综合的土方子目,根据设计按现行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相关定额子目增加相应支架等架空内容。
2.本定额的综合用工单价、材料价格、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为现行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基期价,在编制设计概算时,可以进行调整。
综合用工单价可以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照市场价格调整。材料价格、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可以按照造价信息或市场行情确定。
3. 措施费以定额中各专业工程实体消耗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基础计算。本次修编新增了垂直运输措施项目,指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工程施工时发生的垂直运输机械费用,但层高在5m以内的单层建筑(无地下室)内的安装工程不应计算垂直运输费。
4.零星工程指由于初步设计深度因素和特殊情况导致的概算定额不能包括的工程项目。零星工程包干费按工程实体消耗项目和措施费(不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之和的3%~5%计取,具体费率应根据工程复杂程度和设计深度等因素由概算编制者自主确定。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的计算方法与现行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保持一致,费率进行了重新测算。
冀建价建〔2019〕1号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河北省建筑工程概算等定额宣贯材料的通知
一、定额的适用范围、作用
1.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工程(包括旧建筑的接层工程)。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改建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依据现行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列项。
2.本定额是编制安装工程设计概算的依据,也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二、定额的基本内容
河北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共16章,总计603个项目。其中:
第一章 给排水、采暖工程,共175个项目;
第二章 消防工程,共44个项目;
第三章 通风、空调工程,共87个项目;
第四章 低压锅炉、机房设备,共46个项目;
第五章 绝热工程,共22个项目;
第六章 医疗气体输送管道,共18个项目;
第七章 变配电、控制设备及柴油发电机组安装,共16个项目;
第八章 电缆,共27个项目;
第九章 低压封闭母线槽、配管配线,共20个项目;
第十章 室外照明器具,共12个项目;
第十一章 建筑照明电气,共12个项目;
第十二章 防雷及接地装置,共5个项目;
第十三章 电动机安装及安全型滑触线安装,共7个项目;
第十四章 10KV以下架空线路,共3个项目;
第十五章 建筑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共63个项目;
第十六章 建筑消防电气,共46个项目。
2018安装概算定额对已经滞后和不常用的项目进行了删除,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相应的项目进行了补充,具体详见各章节说明。
三、定额使用的说明
1.本定额包含的内容是按工程常规做法编制的,在编制设计概算时,可根据工程实际进行调整。
如:室外管道项目是按埋设考虑的,如果设计架空敷设,可以删除本定额已综合的土方子目,根据设计按现行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相关定额子目增加相应支架等架空内容。
2.本定额的综合用工单价、材料价格、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为现行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基期价,在编制设计概算时,可以进行调整。
综合用工单价可以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照市场价格调整。材料价格、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可以按照造价信息或市场行情确定。
3. 措施费以定额中各专业工程实体消耗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基础计算。本次修编新增了垂直运输措施项目,指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工程施工时发生的垂直运输机械费用,但层高在5m以内的单层建筑(无地下室)内的安装工程不应计算垂直运输费。
4.零星工程指由于初步设计深度因素和特殊情况导致的概算定额不能包括的工程项目。零星工程包干费按工程实体消耗项目和措施费(不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之和的3%~5%计取,具体费率应根据工程复杂程度和设计深度等因素由概算编制者自主确定。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的计算方法与现行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保持一致,费率进行了重新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