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363号文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天津市、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高质量发展要求,指导各地进一步提高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我部组织编制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本导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建城〔2015〕70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6月13日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6月
本导则共分为6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要求、规划方法、编制内容及技术要点、编制成果。
本导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
本导则编制主要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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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大小:2.2MB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天津市、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高质量发展要求,指导各地进一步提高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我部组织编制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本导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建城〔2015〕70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6月13日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6月
本导则共分为6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要求、规划方法、编制内容及技术要点、编制成果。
本导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
本导则编制主要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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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大小:2.2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