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建质〔2020〕122号 内蒙古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指导意见

内建质〔2020〕122号文,内建质[2020]122号文,内建质【2020】122号文,内建质2020 122号文发文
发文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内建质〔2020〕122号
发布日期:2020-06-10
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指导意见
内建质〔2020〕122号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能源局、税务局(包括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全面提升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绿色发展,加快推进我区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33号令)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作目标
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旗县政府所在地,各工业园区所在地,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分阶段实施以预拌砂浆替代现场搅拌砂浆的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从2020年12月31日起,各盟市政府所在地及工业园区(阿拉善盟除外)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
第三阶段:从2021年6月30日起,阿拉善盟公署所在地、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中心城区及工业园区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
第三阶段:从2021年12月31日起,旗、县(市)所在地城关镇及工业园区禁止在施工现场揽拌砂浆。
积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加快推进预拌砂浆替代现场搅拌砂浆工作。
各盟市要按照工作目标确定的时限制定本地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计划,并上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下载内建质〔2020〕122号文 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指导意见.pdf
暂停下载!请加QQ群免费下载上面资料,造价学社官方QQ群:309845331 造价学社官方21群
由于存储资料的360网盘突然要求访问用户必须注册登录才能下载,考虑弃用该网盘,新的下载途径待定。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