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龙发改[2019]562号 深圳市龙岗区关于调整区政府投资项目余土外弃有关计费标准的通知

深圳龙岗区弃土费,深龙华发改【2019】562号文,深龙华发改[2019]562号文件,深圳市弃土费收费文件
发文部门: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文号:深龙发改〔2019〕562号
发布日期:2019-09-23
施行日期:2019-09-23
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区政府投资项目余土外弃有关计价指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6年,我局对区政府投资项目余土外弃计价指标作出调整,近年来,随着余土外弃成本上涨,该指标已难以满足工程建设实际需求。为切实解决区政府投资项目余土外弃造价核定问题,确保我区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经调研全市各区做法,结合我区项目实际开展情况,根据2019年8月22日区政府投资项目联评联审会议精神,现就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余土外弃计价指标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设计文件明确陆运弃土点的,运距按实际计算,受纳费按25元/m2计算。
二、工程设计文件未明确弃土方式和弃土点(装船点)的,运距按35公里计算,受纳费按25元/m2计算。
三、项目建设单位明确采用海上外运弃土的,需指定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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