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神,由于工程没有及时足额支付,施工方停工了10天,并向我们提出了索赔,根据规定怎么处理?我们采用的是广东10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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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B666 - 现在不努力,将来怎么带儿子装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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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仔细看看你们和施工方签署的施工合同条款,进度款支付相关的条款。
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条文: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停工应当是具备充足的理由及其相应的证据。比如,施工方是否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向发包人申报,申报材料是否应有有效?“甲方代表”是否有签收?停工前施工方是否书面致函“甲方”即发包人,停工应报经监理单位。并经监理单位签单确认?
如果是拖欠进度款时间不久的话,一般双方友好协商延期付款。拖欠太久的话,并且不是施工方的责任的话,那就只能按合同办事了。

阿干镇狗娃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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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唱反调。
事实是未及时支付工程款,那么就是甲方责任。
施工方停工无非是摆出姿态,世界上哪有不给钱白办事的道理,甲方违约理应承担责任和后果。
但现实中钱在甲方那,施工方都是无可奈何才出此下策,谁愿意和甲方撕逼?
建议及时支付进度款,找找施工方未按合同或规范施工的证据(肯定有),也向他们发出索赔,索赔金额和施工方索赔你们的金额一致。
 

傲大猫 - 乘风破浪的嗷大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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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至于吧,闹这么僵,施工单位这么强硬么,这样只能拿合同说事了,施工按合同履职了么?有各种方法找回甲方的面子

Jia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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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看的不是规定是合同,合同上怎么约定就怎么处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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