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_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

第五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现浇预拌商品混凝土、钢筋制作及安装等项目,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的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未包括预制混凝土构件制安子目,模板工程另按第十章"模板工程"相关规定执行。
二、一般说明
1.现浇混凝土工程中混凝土为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浇捣(养护)区分为泵送和非泵送两种方式,根据设计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选定。
2.现浇混凝土只列出常用强度等级,设计要求不同时,混凝土材料类型可以换算,设计图纸要求的外加剂另行计算。
3.现浇混凝土阶梯教室、场馆看台板子目适用于学校阶梯教室、体育场、足球场、网球场、操场及会堂、展馆等带斜板的阶梯看台。
4.混凝土墙中的暗梁、暗柱、端柱以及与墙相连的混凝土柱按混凝土墙子目执行。
5.混凝土斜梁(板、墙)的坡度>11°且≤26°时,相应子目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05,坡度>26°时,相应子目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10。
6.采用逆作法施工的,逆作法施工部分的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的安装子目,其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10。
7.楼梯是按建筑物一个自然层双跑楼梯考虑,如单跑直行楼梯(即一个自然层直上直下、无休息平台)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20;三跑楼梯(即一个自然层、二个休息平台)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9;四跑楼梯(即一个自然层、三个休息平台)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75。
8.化粪池应根据结构形式拆分,按有关规定计算分别按满堂基础、墙(柱)、板。
9.二次灌浆,如灌注材料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换算。
三、泵送混凝土
1.超高泵送增加费
(1)泵送混凝土子目按照泵送高度100m以内综合考虑,泵送高度超过100m时,高度超过100m的部分另按超高泵送增加费子目计算泵送超高费用。
(2)计算建筑物超高泵送增加费的构件应按照楼层高度情况分别确定:如楼层底板的标高超过100m,该楼层全部混凝土构件均应计算超高泵送增加费;如楼层底板标高低于100m,楼层顶板高度超过100m,则该层混凝土底板不计超高泵送增加费,其他混凝土构件均应计算超高泵送增加费。
(3)超高泵送增加费子目综合考虑因高度引起泵送费用的增加。
2.泵送混凝土子目中未明确列出的构件均按泵送其他部位混凝土浇捣子目执行。
四、非泵送混凝土
1.非泵送挡水坎混凝土定额适用于厨房、卫生间、浴室、阳台等底部浇筑高度300mm以内的现浇混凝土构件。
2.小型混凝土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0.1m3以内且未明确列出子目的构件。
3.单个池槽、花池体积在1.0m3以内的按小型池槽子目执行,体积超过1.0m3以上的池槽、花池按照有关规定分別套用相应子目。
4.除另有规定外,水平悬挑构件伸出构件外200mm以内的,并入相应构件计算;伸出构件外800mm以内的,按挑檐计算;伸出构件外1500mm以内的,按阳台、雨篷计算,超过1500mm以上的并入楼板计算。
5.除另有规定外,混凝土竖向构件(板边反檐)高度超出板面600mm以内时,按反檐计算;高度在1000mm以内时,按栏板计算;高度超出1000mm以上的按墙计算。
6.凸出混凝土外墙面、阳台梁、栏板外侧≤300mm、的装饰线条,套用扶手项目;凸出混凝土外墙、阳台梁、栏板外侧>300mm的板,套用悬挑板项目。
7.非泵送毛石混凝土基础定额按毛石占混凝土体积的20%计算,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进行换算。
8.单个容量在50m3以内的屋面(房上)水池,按房上水池计算,超过50m3容量的水池,按有关规定以柱、梁、墙、板分別计算。
五、钢筋工程
1.钢筋工程包括钢筋制作、安装购部分,按照钢筋的不同品种、规格、工艺设置子目,定额中的钢筋品种、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进行调整。
2.斜柱(偏离垂直方向>11°)钢筋安装按照相应钢筋安装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0执行。
3.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户的非预应力钢筋、钢管混凝土及劲性钢筋混凝土中的柔性钢筋按照本章相应钢筋制安子目执行。
4.绑扎铁丝、成型点焊和接头焊接的电焊条已在相应子口中综合考虑;防雷接地的连接焊,按照"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规定执行。
5.非预应力钢筋子目中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应另行计算。
6.螺纹套筒连接件价格为包括螺栓和螺帽等配件的整套价格。
7.本章定额未包括劲性钢筋(型钢)的制作、安装子目,如设计要求另按相关子目计价。
8.微型桩钢管制安可套用钢花管无倒刺子目。
9.下表所列的构件,其钢筋制安子目可按照表5-1中的系数调整人工费、机械用量。
钢筋工程子目系数调整表
钢筋工程子目系数调整表.jpg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
1.建筑物现浇混凝土浇捣、养护,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件及墙、板中单孔面积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计算型钢混凝土时,应扣除型钢所占体积。
2.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基础与墙(柱)身的划分以设计图纸规定为准。如图纸未明确表示时,则按照基础的扩大顶面为界;无扩大顶面时,可按照墙(柱)脚分界。
3.钢筋混凝土矩形柱、T形柱、L形柱与混凝土墙按照以下规则划分:以矩形柱、T形柱、L形柱最长边(h或h')与最短边(b或b')之比r为基准进行划分,当r≤4时按柱计算;当r>4时按墙计算。如图:
矩形柱T形柱.jpg

4.与墙相连的柱,其工程量并入与其相连的墙,执行墙相应子目。
5.垫层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体积以m3计算。
6.独立基础、有肋带形混凝土基础、满堂基础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体积以m3计算。有肋带形混凝土基础肋部高宽比在4:1以内的,肋部和底部均按带形基础计算;高宽比大于4:1时,其底部按带形基础计算,肋部按混凝土墙计算。
7.箱式基础分别按基础、柱、墙、梁、板等有关规定计算,墙与顶板、底板的划分以顶板底、底板面为界。边缘实体体积按照底板计算。
8.设备基础除块体(块体设备基础是指没有空间的实心混凝土形状)以外,分别按照基础、柱、梁、板、墙有关规定计算。
9.二次灌浆工程量按实际灌注混凝土体积计算。
10.柱
(1)柱的工程量按图示断面面积乘柱高的体积以m3计算,依附在柱上的牛腿,并入柱体积内计算。
(2)柱高
①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②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的高度计算。
③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④构造柱按全高计算,与墙体嵌接部分的体积(马牙槎)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3)正八边形柱、工字形柱、十字形柱、T形柱按照异形柱计算,L形柱按照矩形柱计算。
11.梁
(1)梁的工程量按图示断面面积乘以梁长的体积以m3计算,伸入砌体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伸入混凝土墙内的梁体积并入墙计算。梁高为梁底至梁顶面的高度,与板相接的梁其梁高算至板底(梁两侧与不同厚度楼板连接时,应取平均板厚)。挑檐、天沟与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
(2)梁长
①梁与柱(墙)连接时,梁长算至柱(墙)侧面。
②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③独立过梁长度按图示尺寸计算。
④圈梁的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⑤圈梁与过梁重叠时,按照洞口两侧各加150mm计算过梁长度。
12.墙
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图示净长度乘以墙高及墙厚的体积以m3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单孔面积0.3m2以外孔洞所占的体积。墙垛(附墙柱)、暗柱、暗梁及墙面突出150mm以内部分并入墙体积计算。
13.板
板工程量按照图示面积乘以板厚的体积以m3计算。
①无梁板的工程量,按照板和柱帽体积之和以m3计算。
②有梁板包括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③空心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扣除空心部分)计算。
④压型钢板上浇的混凝土板楼板不包含压形钢板所占体积,构件内钢筋体积不扣除。
⑤各类板伸入砖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与混凝土柱、墙相接的板部分体积分别并入柱、墙计算。
14.房上水池的工程量,按照设计图示尺寸的体积以m3计算。
15.阶梯教室、场馆看台板工程量按照设计图示尺寸的体积以m3计算。
16.钢管混凝土、劲性混凝土工程量按照设计图示尺寸的体积以m3计算,扣除构件内钢管、劲性钢筋(型钢)所占体积。
17.梁、板、墙工程量应扣除后浇带体积,后浇带工程量另按设计图示尺寸的体积以m3计算。
18.整体楼梯的工程量,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踏步板、踏步按设计图示尺寸的体积以m3计算,伸入混凝土墙内的体积并入墙计算。
19.阳台、雨篷(包括带反檐的雨篷)、天沟挑檐板、悬挑板按伸出墙外的实体体积以m3计算,包括板下挑梁及突出板面反坎的体积。
20.板边反檐、栏板的工程量按照设计图示尺寸的体积以m3计算。
21.压顶、扶手与门框的工程量按照断面积与长度乘积的体积以m3计算。
22.地沟电缆沟、小型池槽、小型零星构件、散水、坡道以及台阶的工程量按照设计图示尺寸的体积以m3计算。
23.挡水坎按照设计图示尺寸的体积以m3计算。
二、现浇混凝土构筑物
1.构筑物现浇混凝土浇捣、养护,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实体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件及单孔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2.现浇混凝土水塔
(1)钢筋混凝土筒式塔身以筒座上表面或板或满堂基础上表面为分界线;钢筋混凝土柱式塔身以柱脚为分界线;筒身与槽底以槽底连接圈梁底为界,以上为筒身,以下为槽底。
(2)筒式塔身及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并入筒身体积内以m3计算;柱式塔身、柱、梁合并计算。
(3)塔顶及槽底,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板和圈梁等合并计算。
(4)钢筋混凝土塔顶板(不分锥形、球形)、槽底板(不分平底、拱底)挑出斜壁,以及与顶板槽底联结的梁,均以实体体积以m3计算。
(5)钢筋混凝土贮水塔箱、外围壁及依附于壁内的柱、梁按照水槽外壁计算,塔箱内壁按照水槽内壁计算,应扣除内外壁中单孔面积0.3m2以外孔洞所占体积。
(6)塔顶填铺保温材料应另列子目计算。
3.现浇混凝土贮水(油)池
(1)贮水(油)池池底不分平底、锥底、坡底均按照池底计算。
(2)壁基梁、池壁不分圆形和矩形壁,均按照池壁计算。
(3)各类池盖中的进入孔、透气管、水泥盖以及与盖相连接的结构物,可并入池盖的工程量内计算。
(4)其他部分均按照现浇混凝土部分相应子目计算。
4.现浇混凝土贮仓
(1)贮仓类似烟囱的基础、圈梁可按烟囱基础计算。
(2)贮仓立壁(圆形壁)与斜壁按照相交点水平线分界。
5.现浇混凝土烟囱
(1)钢筋混凝土烟囱基础与筒身以室外地面为分界,地面以下为基础,地面以上为筒身。
(2)烟囱筒身:钢筋混凝土集灰斗(包括分隔墙、水平隔墙、梁、柱等)按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构件相应子目执行;轻质混凝土填充及钢筋混凝土地面应按照现行深圳市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中"楼地面工程"相应子目执行。
三、钢筋
1.现浇构件钢筋工程量按照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重量以t计算。计算钢筋工程量时,钢筋搭接长度应按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计算,其搭接长度计入钢筋制作、安装的工程量。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未标明的,不另计算。
2.钢筋接头数量应按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计算。
3.钢筋笼、桩头插筋、网片按设计图示钢筋(网)长度(面积)乘以单位理论重量以t计算(包含钢筋笼的螺旋钢筋);设计及规范以外的加工搭接和施工损耗已包括在子目含量内。
4.锚杆杆件制安及张拉分别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单位理论重量以t计算。
5.喷射混凝土挂钢筋网按设计图示钢筋网面积乘以单位理论重量以t计算。
6.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照设计图纸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锚具类型,分别按照下列规则计算:
(1)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照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螺杆另行计算。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件,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照预留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件,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0.15m,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共增加0.3m计算。
(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0.35m计算。
(5)低合金钢筋或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计算。
(6)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度在20m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计算。
(7)碳素钢丝两端采用镦粗头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增加0.35m计算。
7.现浇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螺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8.固定预埋螺栓及预埋铁件的支架工程量并入预埋螺栓及预埋铁件工程量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9.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套筒锥形螺栓钢筋接头、套筒直螺纹接头、冷挤压钢筋接头以个计算。
10.钢花管制安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倒刺消耗量按实计算,并入相应钢花管制安工程量中。
11.固定双层钢筋的支撑钢筋(如铁马、马凳铁、垫铁等)的工程量应按设计、规范要求或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的规定以t计算,并入钢筋工程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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