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建定〔2019〕128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海南省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发文部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琼建定[2019]128号
发布日期: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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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海南省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琼建定﹝2019﹞12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琼人社发〔2019〕93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本省建设工程规费中的社会保险费率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5月1日起,我省现行计价定额中的社会保险费率调整为23.5%。
二、工程结算时,凭工程实际作业工人实际缴纳的费用,按有关规定计算。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琼建定〔2019〕128号文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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