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龙华发改〔2019〕186号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区政府投资项目余土外弃有关标准的通知
发文部门: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文号:深龙华发改〔2019〕186号
发布日期:2019-05-22
施行日期:2019-05-22
深圳龙华区弃土费,深龙华发改【2019】186号文,深龙华发改[2019]186号文件,深圳市弃土费收费文件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区政府投资项目余土外弃有关标准的通知
深龙华发改〔2019〕186号
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弃土成本上涨,2016年新区制定弃土费标准(《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调整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余土外弃有关标准的通知》(深龙华发财〔2016〕663号))已难以满足建设需求。为切实解决区政府投资项目余土外弃问题,确保我区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弃土费标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距根据项目单位确认的弃土方案中实际运距计算;项目单位未明确运距的,弃土运距均按25公里计算。
二、陆路弃土费均按25元/m3计算;海路弃土费执行市住建局和市交委联合下发的《深圳市临时装船点弃土海上外运处置价格上限》通知(深建废管〔2018〕9号)有关标准,西部海域上限为47元/m,东部海域上限为60元/m;未确认弃土方案的均按陆路弃土费25元/m3计算。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暂行实施3年,届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调整标准。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22日
(联系人:邵健,电话:23338478)
附件:深龙华发改〔2019〕186号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区政府投资项目余土外弃有关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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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深龙华发改〔2019〕186号
发布日期:2019-05-22
施行日期:2019-05-22
深圳龙华区弃土费,深龙华发改【2019】186号文,深龙华发改[2019]186号文件,深圳市弃土费收费文件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区政府投资项目余土外弃有关标准的通知
深龙华发改〔2019〕186号
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弃土成本上涨,2016年新区制定弃土费标准(《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调整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余土外弃有关标准的通知》(深龙华发财〔2016〕663号))已难以满足建设需求。为切实解决区政府投资项目余土外弃问题,确保我区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弃土费标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距根据项目单位确认的弃土方案中实际运距计算;项目单位未明确运距的,弃土运距均按25公里计算。
二、陆路弃土费均按25元/m3计算;海路弃土费执行市住建局和市交委联合下发的《深圳市临时装船点弃土海上外运处置价格上限》通知(深建废管〔2018〕9号)有关标准,西部海域上限为47元/m,东部海域上限为60元/m;未确认弃土方案的均按陆路弃土费25元/m3计算。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暂行实施3年,届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调整标准。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22日
(联系人:邵健,电话:23338478)
附件:深龙华发改〔2019〕186号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区政府投资项目余土外弃有关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