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建废管〔2018〕9号 关于印发《深圳市临时装船点弃土海上外运处置价格上限》的通知

发文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文号:深建废管[2018]9号
发布日期:201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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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印发《深圳市临时装船点弃土海上外运处置价格上限》的通知 
市水务局、建筑工务署、治水提质办、轨道办、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地铁集团、弃土外运临时装船点权属单位运营单位以及各政府工程建设单位:
《深圳市临时装船点弃土海上外运处置价格上限》(以下简称《价格上限》)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价格上限》自2018年6月10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为一年;后续年度调整,由市住房建设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委依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并发布。请市交通运输委以及相关各区政府按照监管职责,及时转达至规划港区内和规划港区外各弃土外运临时装船点,并加强各临时装船点弃土海上外运处置价格监管工作。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8年6月8日
 
附件:
深圳市临时装船点弃土海上外运处置价格上限
      为加强我市工程弃土海上外运异地处置监管,科学、严谨、合理地核定弃土海上外运处置价格上限,根据《关于研究加快推进我市弃土外运临时装船点建设工作的会议纪要》(深府办〔2017〕116号)要求,市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委组织对我市临时装船点弃土海上外运处置价格进行了深入调研、第三方咨询、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和修改完善,现拟定深圳西部海域临时装船点(包括但不隈于大铲湾三期、煜硕临时装船点)弃土海上外运处置价格上限值为47元/立方米,深圳东部海域临时装船点(包括但不限于盐田东港区、沙鱼涌临时装船点)弃土海上外运处置价格上限值为60元/立方米,详见下表。根据工作需要,后续将每年调整一次。
深圳市临时装船点弃土海上外运处置价格上限核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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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评论

目前已经找到了深圳市罗湖区、龙华区、坪山区有关弃土费收费计费文件,链接http://www.zaojiaxueshe.com/topic/%E6%B7%B1%E5%9C%B3%E5%B8%82%E5%BC%83%E5%9C%9F%E8%B4%B9%E6%94%B6%E8%B4%B9
罗湖区弃土费收费文件
http://www.zaojiaxueshe.com/article/5734
坪山区弃土费收费文件
http://www.zaojiaxueshe.com/article/5733
龙华区弃土费收费文件
http://www.zaojiaxueshe.com/article/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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