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价便〔2008〕12号 苏州市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土方和市政工程钢板桩使用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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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部门: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文号:苏建价便〔2008〕12号
发布日期:2008-05-27
施行日期:2008-06-01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土方和市政工程钢板桩使用费的通知
苏建价便〔2008〕12号
 
各市、区建设局,市各有关设计、施工、建设、咨询单位:
    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和现场调研,经研究,决定调整建设工程土方和市政工程钢板桩使用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原“机械土方”的价格作为独立费停止执行,外进(运)土方均执行“江苏省(04年)计价表”相关子目;

2、市政工程钢板桩使用费调整为6.80元/吨.天。

3、本次发布的价格从2008年6月1日起执行。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08年5月27日
 
 
本文由造价学社摘自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http://www.jszj.com.cn/zaojia/ ... D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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