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建监〔2019〕1号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

发文部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黑建监[2019]1号
发布日期:2019-05-05
施行日期:2019-05-01
黑建监〔2019〕1号文,黑建监[2019]1号文,黑建监【2019】1号文,黑建监2019 1号文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
黑建监〔2019〕1号
 
各市(地)住建局,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降低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黑人社发〔2019〕12号)的要求,对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的规费调整如下:
       一、规费中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调整情况如下表: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调整表
黑龙江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jpg

      二、本通知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5月5日
请加QQ群免费下载上面资料,造价学社官方QQ群:309845331 造价学社官方21群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