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建通〔2016〕109号 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动态人工综合单价的通知_阳住建通〔2016〕109号

文号:阳建通﹝2016﹞109号,阳住建通﹝2016﹞109号
发布日期:2016-05-23
阳建通【2016】109号,阳住建通[2016]109号,阳建通[2016]109号,阳住建通2016 109号,阳建通2016 109号,阳建通﹝2016﹞109号文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合理确定我市建设工程人工综合单价,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经对我市建筑市场人工费情况进行调整和测算,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对我市建设工程动态人工综合单价作如下调整:
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2012年《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的工程,市区动态人工综合单价为88元/工日,海陵岛试验区动态人工综合单价为101元/工日。动态人工综合单价已包括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执行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径向阳江市工程造价站反映。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5月23日
 
附件:阳住建通[2016]109号.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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