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_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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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章定额均未考虑施工前的场地平整、压实地表、地下障碍物处理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三、探桩位已综合考虑在各类桩基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四、地基处理
1.换填加固
(1)定额适用于基坑开挖后对软弱土层或不均匀土层地基的加固处理,按不同换填材料分别套用定额子目。定额未包括软弱土层挖除,发生时套用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定额。
(2)填筑毛石混凝土子目中毛石投入量按24%考虑,设计不同时混凝土及毛石按比例调整。
2.强夯地基加固
(1)强夯地基加固定额分点夯和满夯;点夯按设计夯击能和夯点击数不同,满夯按设计夯击能和夯锤搭接量分别设置定额子目,按设计不同分段计算。
(2)点夯定额已包含夯击完成后夯坑回填平整,如设计要求夯坑填充材料的,则材料费另行计算。
(3)满夯定额按一遍编制,设计遍数不同,每增一遍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75计算。
(4)定额未考虑场地表层软弱土或地下水位较高时设计需要处理的,按具体处理方案套用相应定额。
3.填料桩
(1)定额按不同施工工艺、不同灌注填充材料编制。
(2)空打部分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0.5计算,其余不计。
(3)振冲碎石桩泥浆池建拆、泥浆外运工程量按成桩工程量乘以系数0.2计算,套用本定额第三章“桩基工程”中泥浆处理定额子目。
(4)沉管桩中的钢筋混凝土桩尖,定额已包括埋设费用,但不包括桩尖本身,发生时按成品购入构件另计材料费。遇不埋设桩尖时,每10个桩尖扣除人工0.40工日。
4.水泥搅拌桩
(1)水泥搅拌桩的水泥掺入量定额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3%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水泥掺量按比例调整,其余不变。
(2)定额按不掺添加剂(如:石膏粉、三乙醇胺、硅酸钙等)编制,如设计有要求,按设计要求增加添加剂材料费。
(3)空搅(设计不掺水泥部分)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搅拌桩机台班乘以系数0.5计算,其余不计。
(4)桩顶凿除套用第三章桩基工程中的凿灌注桩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10计算。
(5)施工产生涌土、浮浆的清除,按成桩工程量乘以系数0.20计算,套用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中土方汽车运输定额子目。
5.旋喷桩
(1)旋喷桩的水泥掺入量统一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21%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水泥掺量按比例调整,其余不变。
(2)定额按不掺添加剂(如:石膏粉、三乙醇胺、硅酸钙等)编制,如设计有要求,按设计要求增加添加剂材料费。
(3)定额已综合了常规施工的引孔,当设计桩顶标高到交付地坪标高深度大于2.0m时,超过部分的引孔按每10m增加人工0.667工日、旋喷桩机0.285台班。
(4)施工产生涌土、浮浆的清除,按成桩工程量乘以系数0.25计算,套用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中土方汽车运输定额子目。
6.若单位工程的填料桩、水泥搅拌桩、旋喷桩的工程量小于100m3时,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1.25系数。
7.注浆地基
(1)定额所列的浆体材料用量应按设计要求的材料品种、含量进行调整,其他不变。
(2)施工产生废浆清除,按成桩工程量乘0.10系数计算,套用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中土方汽车运输定额子目。
五、基坑与边坡支护
1.地下连续墙
(1)导墙开挖定额已综合了土方挖、填。导墙浇灌定额已包含了模板安拆。
(2)地下连续墙成槽土方运输按成槽工程量计算,套用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中相应定额子目。成槽产生的泥浆按成槽工程量乘0.2系数计算。泥浆池建拆、泥浆运输套用本定额第三章“桩基工程”中泥浆处理定额子目。
(3)钢筋笼、钢筋网片、十字钢板封口、预埋铁件及导墙的钢筋制作、安装,套用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相应定额子目。
(4)地下连续墙墙底注浆管埋设及注浆定额执行本定额第三章“桩基工程”中灌注桩相应子目。
(5)地下连续墙墙顶凿除,套用本定额第三章“桩基工程”中的凿灌注桩定额子目。
(6)成槽机、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吊装机械不能利用原有场地内路基需单独加固处理的,应另列项目计算。
2.水泥土连续墙
(1)水泥土连续墙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8%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水泥掺量按比例调整,其余不变。
(2)三轴水泥土搅拌墙设计要求全截面套打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计算,其余不变。
(3)空搅(设计不掺水泥部分)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搅拌桩机台班乘以系数0.5计算,其余不计。
(4)墙顶凿除,套用第三章桩基工程中的凿灌注桩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10计算。水泥土连续墙压顶梁执行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5)施工产生涌土、浮浆的清除,按成桩工程量乘以系数0.25计算,套用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中土方汽车运输定额子目。
(6)插、拔型钢定额仅考虑施工费用和施工损耗,定额未包括型钢的使用费。遇设计(或场地原因)要求只插不拔时,每t定额扣除:人工0.292工日、50t履带式起重机0.057台班、液压泵车0.214台班、200t立式油压千斤顶0.428台班,并增加型钢桩摊销950.0kg。
3.混凝土预制板桩
(1)定额按成品桩以购入成品构件考虑,已包含了场内必须的就位供桩和开挖导向沟、送桩,发生时不再另行计算。
(2)若单位工程的混凝土预制板桩工程量小于100m3时,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4.钢板桩
(1)定额按拉森钢板桩编制,仅考虑打、拔施工费用和施工损耗,定额未包括钢板桩的使用费。
(2)打、拔其他钢板桩(如槽钢或钢轨等)的,定额机械乘以系数0.75,其余不变。
(3)若单位工程的钢板桩工程量小于30t时,其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25。
5.土钉、锚杆与喷射联合支护
(1)土钉支护按钻孔注浆和打入注浆施工工艺综合考虑。注浆材料定额按水泥浆编制,如设计不同时,价格换算,其余不变。
(2)锚杆定额按水平施工编制,当设计为(≥75°)垂直锚杆时钻孔定额人工及机械定额机械乘以系数0.85其余不变。
(3)锚杆、锚索支护注浆材料定额按水泥砂浆编制,如设计不同时,价格换算,其余不变。
(4)定额未包括钢绞线锚索回收,发生时另行计算。
(5)喷射混凝土按喷射厚度及边坡坡度不同分别设置子目。其中钢筋制作、安装套用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相应定额子目。
6.钢支撑
钢支撑、预应力型钢组合支撑定额仅考虑施工费和施工损耗,定额不包括钢支撑、预应力型钢组合支撑的使用费。
2.强夯地基加固按设计的不同夯击能、夯点击数和夯锤搭接量分别计算,点夯按设计图示布置以点数计算;满夯按设计图示范围以面积计算。
3.填料桩
(1)振冲碎石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另加加灌长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2)沉管桩(砂、砂石、碎石填料)不分沉管方法均按钢管外径截面积(不包括桩箍)乘以设计桩长(不包括预制桩尖)另加加灌长度,以体积计算。
(3)填料桩的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无规定者,按0.50m计算。若设计桩顶标高至交付地坪标高差小于0.50m时,加灌长度计算至交付地坪标高。
(4)空打部分按交付地坪标高至设计桩顶标高的长度减加灌长度后乘以桩截面积计算。
4.水泥搅拌桩
(1)按桩长乘桩单个圆形截面积以体积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桩长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底长度另加0.5m计算。当发生单桩内设计有不同水泥掺量时应分段计算。
(2)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无规定,按0.50m计算。若设计桩顶标高至交付地坪标高差小于0.50m时,加灌长度计算至交付地坪标高。
(3)空搅(设计不掺水泥,下同)部分的长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交付地坪标高减去加灌长度计算。
(4)桩顶凿除按加灌体积计算。
5.旋喷桩
按设计桩长乘以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当发生单桩内设计有不同水泥掺量时应分段计算。
6.注浆地基
钻孔按交付地坪至设计桩底的长度计算,注浆按下列规定计算:
(1)设计图纸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
(2)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以布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
(3)如果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两注浆孔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以此圆柱体积计算注浆体积。
7.树根桩
按设计桩长乘以桩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8.圆木桩
按设计桩长(包括接桩)及梢径,按木材材积表计算,其预留长度的材积已考虑在定额内。送桩深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的交付地坪标高另加0.50m计算。
二、基坑与边坡支护
1.地下连续墙
(1)导墙开挖按设计中心线长度乘开挖宽度及深度以体积计算;现浇导墙混凝土按设计图示以体积计算。
(2)成槽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乘以墙厚乘以成槽深度(交付地坪至连续墙底深度),以体积计算。入岩增加费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乘以墙厚乘以入岩深度,以体积计算。
(3)锁口管安、拔按连续墙设计施工图划分的槽段数计算,定额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4)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
(5)浇注连续墙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乘以墙厚及墙深另加加灌高度,以体积计算。加灌高度:设计有规定,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按0.5m计算。若设计墙顶标高至交付地坪标高差小于0.50m时,加灌高度计算至交付地坪标高。
(6)地下连续墙凿墙顶按加灌混凝土体积计算。
2.水泥土连续墙
(1)三轴水泥土搅拌墙按桩长乘桩单个圆形截面积以体积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桩长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底长度另加0.50m计算;若设计桩顶标高至交付地坪标高小于0.50m时,加灌长度计算至交付地坪标高。当发生单桩内设计有不同水泥掺量时应分段计算。
(2)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乘以墙厚及墙深另加加灌长度以体积计算;加灌高度:设计有规定,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无规定者,按0.50m计算。若设计墙顶标高至交付地坪标高小于0.50m时,加灌高度计算至交付地坪标高。
(3)空搅部分的长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交付地坪标高减去加灌长度计算。
(4)插、拔型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型钢规格以质量计算。
(5)水泥土连续墙凿墙顶按加灌体积计算。
3.混凝土预制板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4.打、拔钢板桩按入土长度乘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5.土钉、锚杆与喷射联合支护
(1)土钉支护钻孔、注浆按设计图示入土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2)土钉的制作、安装按设计长度乘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3)锚杆、锚索支护钻孔、注浆分不同孔径按设计图示入土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4)锚杆制作、安装按设计长度乘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5)锚索制作、安装按张拉设计长度乘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6)锚墩、承压板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以“个”计算。
(7)边坡喷射混凝土按不同坡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6.钢支撑
钢支撑、预应力型钢组合支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质量,不另增焊条、铆钉、螺栓等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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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一、本章定额包括地基处理和基坑与边坡支护等。
定额说明
二、本章定额均未考虑施工前的场地平整、压实地表、地下障碍物处理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三、探桩位已综合考虑在各类桩基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四、地基处理
1.换填加固
(1)定额适用于基坑开挖后对软弱土层或不均匀土层地基的加固处理,按不同换填材料分别套用定额子目。定额未包括软弱土层挖除,发生时套用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定额。
(2)填筑毛石混凝土子目中毛石投入量按24%考虑,设计不同时混凝土及毛石按比例调整。
2.强夯地基加固
(1)强夯地基加固定额分点夯和满夯;点夯按设计夯击能和夯点击数不同,满夯按设计夯击能和夯锤搭接量分别设置定额子目,按设计不同分段计算。
(2)点夯定额已包含夯击完成后夯坑回填平整,如设计要求夯坑填充材料的,则材料费另行计算。
(3)满夯定额按一遍编制,设计遍数不同,每增一遍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75计算。
(4)定额未考虑场地表层软弱土或地下水位较高时设计需要处理的,按具体处理方案套用相应定额。
3.填料桩
(1)定额按不同施工工艺、不同灌注填充材料编制。
(2)空打部分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0.5计算,其余不计。
(3)振冲碎石桩泥浆池建拆、泥浆外运工程量按成桩工程量乘以系数0.2计算,套用本定额第三章“桩基工程”中泥浆处理定额子目。
(4)沉管桩中的钢筋混凝土桩尖,定额已包括埋设费用,但不包括桩尖本身,发生时按成品购入构件另计材料费。遇不埋设桩尖时,每10个桩尖扣除人工0.40工日。
4.水泥搅拌桩
(1)水泥搅拌桩的水泥掺入量定额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3%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水泥掺量按比例调整,其余不变。
(2)定额按不掺添加剂(如:石膏粉、三乙醇胺、硅酸钙等)编制,如设计有要求,按设计要求增加添加剂材料费。
(3)空搅(设计不掺水泥部分)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搅拌桩机台班乘以系数0.5计算,其余不计。
(4)桩顶凿除套用第三章桩基工程中的凿灌注桩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10计算。
(5)施工产生涌土、浮浆的清除,按成桩工程量乘以系数0.20计算,套用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中土方汽车运输定额子目。
5.旋喷桩
(1)旋喷桩的水泥掺入量统一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21%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水泥掺量按比例调整,其余不变。
(2)定额按不掺添加剂(如:石膏粉、三乙醇胺、硅酸钙等)编制,如设计有要求,按设计要求增加添加剂材料费。
(3)定额已综合了常规施工的引孔,当设计桩顶标高到交付地坪标高深度大于2.0m时,超过部分的引孔按每10m增加人工0.667工日、旋喷桩机0.285台班。
(4)施工产生涌土、浮浆的清除,按成桩工程量乘以系数0.25计算,套用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中土方汽车运输定额子目。
6.若单位工程的填料桩、水泥搅拌桩、旋喷桩的工程量小于100m3时,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1.25系数。
7.注浆地基
(1)定额所列的浆体材料用量应按设计要求的材料品种、含量进行调整,其他不变。
(2)施工产生废浆清除,按成桩工程量乘0.10系数计算,套用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中土方汽车运输定额子目。
五、基坑与边坡支护
1.地下连续墙
(1)导墙开挖定额已综合了土方挖、填。导墙浇灌定额已包含了模板安拆。
(2)地下连续墙成槽土方运输按成槽工程量计算,套用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中相应定额子目。成槽产生的泥浆按成槽工程量乘0.2系数计算。泥浆池建拆、泥浆运输套用本定额第三章“桩基工程”中泥浆处理定额子目。
(3)钢筋笼、钢筋网片、十字钢板封口、预埋铁件及导墙的钢筋制作、安装,套用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相应定额子目。
(4)地下连续墙墙底注浆管埋设及注浆定额执行本定额第三章“桩基工程”中灌注桩相应子目。
(5)地下连续墙墙顶凿除,套用本定额第三章“桩基工程”中的凿灌注桩定额子目。
(6)成槽机、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吊装机械不能利用原有场地内路基需单独加固处理的,应另列项目计算。
2.水泥土连续墙
(1)水泥土连续墙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8%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水泥掺量按比例调整,其余不变。
(2)三轴水泥土搅拌墙设计要求全截面套打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计算,其余不变。
(3)空搅(设计不掺水泥部分)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搅拌桩机台班乘以系数0.5计算,其余不计。
(4)墙顶凿除,套用第三章桩基工程中的凿灌注桩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10计算。水泥土连续墙压顶梁执行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5)施工产生涌土、浮浆的清除,按成桩工程量乘以系数0.25计算,套用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中土方汽车运输定额子目。
(6)插、拔型钢定额仅考虑施工费用和施工损耗,定额未包括型钢的使用费。遇设计(或场地原因)要求只插不拔时,每t定额扣除:人工0.292工日、50t履带式起重机0.057台班、液压泵车0.214台班、200t立式油压千斤顶0.428台班,并增加型钢桩摊销950.0kg。
3.混凝土预制板桩
(1)定额按成品桩以购入成品构件考虑,已包含了场内必须的就位供桩和开挖导向沟、送桩,发生时不再另行计算。
(2)若单位工程的混凝土预制板桩工程量小于100m3时,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4.钢板桩
(1)定额按拉森钢板桩编制,仅考虑打、拔施工费用和施工损耗,定额未包括钢板桩的使用费。
(2)打、拔其他钢板桩(如槽钢或钢轨等)的,定额机械乘以系数0.75,其余不变。
(3)若单位工程的钢板桩工程量小于30t时,其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25。
5.土钉、锚杆与喷射联合支护
(1)土钉支护按钻孔注浆和打入注浆施工工艺综合考虑。注浆材料定额按水泥浆编制,如设计不同时,价格换算,其余不变。
(2)锚杆定额按水平施工编制,当设计为(≥75°)垂直锚杆时钻孔定额人工及机械定额机械乘以系数0.85其余不变。
(3)锚杆、锚索支护注浆材料定额按水泥砂浆编制,如设计不同时,价格换算,其余不变。
(4)定额未包括钢绞线锚索回收,发生时另行计算。
(5)喷射混凝土按喷射厚度及边坡坡度不同分别设置子目。其中钢筋制作、安装套用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相应定额子目。
6.钢支撑
钢支撑、预应力型钢组合支撑定额仅考虑施工费和施工损耗,定额不包括钢支撑、预应力型钢组合支撑的使用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1.换填加固,按设计图示尺寸或经设计验槽确认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2.强夯地基加固按设计的不同夯击能、夯点击数和夯锤搭接量分别计算,点夯按设计图示布置以点数计算;满夯按设计图示范围以面积计算。
3.填料桩
(1)振冲碎石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另加加灌长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2)沉管桩(砂、砂石、碎石填料)不分沉管方法均按钢管外径截面积(不包括桩箍)乘以设计桩长(不包括预制桩尖)另加加灌长度,以体积计算。
(3)填料桩的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无规定者,按0.50m计算。若设计桩顶标高至交付地坪标高差小于0.50m时,加灌长度计算至交付地坪标高。
(4)空打部分按交付地坪标高至设计桩顶标高的长度减加灌长度后乘以桩截面积计算。
4.水泥搅拌桩
(1)按桩长乘桩单个圆形截面积以体积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桩长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底长度另加0.5m计算。当发生单桩内设计有不同水泥掺量时应分段计算。
(2)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无规定,按0.50m计算。若设计桩顶标高至交付地坪标高差小于0.50m时,加灌长度计算至交付地坪标高。
(3)空搅(设计不掺水泥,下同)部分的长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交付地坪标高减去加灌长度计算。
(4)桩顶凿除按加灌体积计算。
5.旋喷桩
按设计桩长乘以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当发生单桩内设计有不同水泥掺量时应分段计算。
6.注浆地基
钻孔按交付地坪至设计桩底的长度计算,注浆按下列规定计算:
(1)设计图纸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
(2)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以布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
(3)如果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两注浆孔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以此圆柱体积计算注浆体积。
7.树根桩
按设计桩长乘以桩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8.圆木桩
按设计桩长(包括接桩)及梢径,按木材材积表计算,其预留长度的材积已考虑在定额内。送桩深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的交付地坪标高另加0.50m计算。
二、基坑与边坡支护
1.地下连续墙
(1)导墙开挖按设计中心线长度乘开挖宽度及深度以体积计算;现浇导墙混凝土按设计图示以体积计算。
(2)成槽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乘以墙厚乘以成槽深度(交付地坪至连续墙底深度),以体积计算。入岩增加费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乘以墙厚乘以入岩深度,以体积计算。
(3)锁口管安、拔按连续墙设计施工图划分的槽段数计算,定额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4)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
(5)浇注连续墙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乘以墙厚及墙深另加加灌高度,以体积计算。加灌高度:设计有规定,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按0.5m计算。若设计墙顶标高至交付地坪标高差小于0.50m时,加灌高度计算至交付地坪标高。
(6)地下连续墙凿墙顶按加灌混凝土体积计算。
2.水泥土连续墙
(1)三轴水泥土搅拌墙按桩长乘桩单个圆形截面积以体积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桩长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底长度另加0.50m计算;若设计桩顶标高至交付地坪标高小于0.50m时,加灌长度计算至交付地坪标高。当发生单桩内设计有不同水泥掺量时应分段计算。
(2)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乘以墙厚及墙深另加加灌长度以体积计算;加灌高度:设计有规定,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无规定者,按0.50m计算。若设计墙顶标高至交付地坪标高小于0.50m时,加灌高度计算至交付地坪标高。
(3)空搅部分的长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交付地坪标高减去加灌长度计算。
(4)插、拔型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型钢规格以质量计算。
(5)水泥土连续墙凿墙顶按加灌体积计算。
3.混凝土预制板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4.打、拔钢板桩按入土长度乘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5.土钉、锚杆与喷射联合支护
(1)土钉支护钻孔、注浆按设计图示入土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2)土钉的制作、安装按设计长度乘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3)锚杆、锚索支护钻孔、注浆分不同孔径按设计图示入土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4)锚杆制作、安装按设计长度乘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5)锚索制作、安装按张拉设计长度乘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6)锚墩、承压板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以“个”计算。
(7)边坡喷射混凝土按不同坡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6.钢支撑
钢支撑、预应力型钢组合支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质量,不另增焊条、铆钉、螺栓等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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