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_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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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章定额中泵送商品混凝土是指在混凝土厂集中搅拌、用混凝土罐车运输到施工现场并通过混凝土泵直接入模的混凝土。
三、本章定额中混凝土除另有注明外均按泵送商品混凝土编制,实际采用非泵送商品混凝土、现场搅拌混凝土时仍套用泵送定额,混凝土价格按实际使用的种类换算,混凝土浇捣人工乘以下表相应系数,其余不变。现场搅拌的混凝土还应按混凝土消耗量执行现场搅拌调整费定额。
建筑物人工调整系数表
四、本章定额中商品混凝土按常用强度等级考虑,设计强度等级不同时应予换算;施工图设计要求增加的外加剂另行计算。
五、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安装定额项目适用于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生产方式建造的建筑,装配式混凝土构件按成品购入编制,装配式建筑中的现浇混凝土、钢筋和模板按本说明相关规定,分别执行本章相应定额。
六、混凝土型钢柱、灌混凝土钢管柱组合构件,分别按本定额相应章节项目计算,其中,钢管柱内混凝土浇捣不计模板项目,钢管柱内浇筑混凝土采用反顶升浇筑法施工时,按照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七、混凝土方桩定额仅适用施工现场预制,混凝土方桩的模板定额内不包含地模(预制场地)的工程量,实际发生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工程量套相应定额计算。
混凝土方桩总损耗率按1.5%计算,总损耗率包括预制、起吊、运输和打桩施工等全部损耗,实际损耗不同不调整。混凝土方桩的混凝土、钢筋、模板工程量按施工图净用量加总损耗率计。
八、现浇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
(1)毛石混凝土,定额毛石的投入量按18%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毛石、混凝土的体积按设计比例调整。
(2)设计要求需进行温度控制的大体积混凝土,温度控制费用按照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3)基础:
1)基础与上部结构的划分以混凝土基础上表面为界。
2)基础与垫层的划分,一般以设计确定为准,如设计不明确时,以厚度划分:150mm以下的为垫层,150mm以上的为基础。
3)设计为带形基础的单位工程,如仅楼(电)梯间、厨厕间等少量部位采用满堂基础时,其工程量并入带形基础计算。
4)箱形基础的底板(包括边缘加厚部分)套用无梁式满堂基础定额,其余套用柱、梁、板、墙相应定额。
5)设备基础仅考虑块体形式,执行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基础定额,其他形式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4)设备基础预留螺栓孔洞及基础面的二次灌浆按非泵送砼编制,如设计灌注材料与定额不同时,按设计调整。
(5)柱、梁、板分别计算套用相应定额;暗柱、暗梁分别并入相连构件内计算。
(6)当柱的a与b之比小于4时按柱相应定额执行,大于4时按墙相应定额执行(见下图)。
(7)地圈梁套用圈梁定额;异形梁、梯形梁、变截面矩形梁套用“矩形梁、异形梁”定额。
(8)斜梁(板)按坡度10°﹤α≤30°综合编制的。坡度≤10°的斜梁(板)的执行普通梁、板项目;坡度30°<α≤45°时人工乘以系数1.05;坡度在45°以上时,按墙相应定额执行。
(9)现浇屋脊、斜脊并入所依附的板内计算,单独屋脊、斜脊按压顶考虑套用定额。
(10)压型钢板上浇捣混凝土,执行平板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
(11)屋面女儿墙、栏板(含扶手)及翻沿净高度在1.2m以上时套用墙相应定额,小于1.2m时套用栏板相应定额,小于250mm时体积并入所依附的构件计算。
(12)凸出混凝土柱、墙、梁、阳台梁、栏板外侧面的线条,凸出宽度小于300mm的工程量并入相应构件内计算,凸出宽度大于300mm的按雨篷定额执行。
(13)弧形阳台、雨篷按普通阳台、雨篷定额执行;现浇飘窗板、空调板、水平遮阳板等平挑檐外挑小于500mm时,并入板内计算;外挑大于500mm时,套用雨篷定额;拱形雨篷套用拱形板定额;非全悬挑的阳台、雨篷,按梁、板有关规则计算套用相应定额。阳台不包括阳台栏板及单独压顶内容,发生时执行相应定额。
(14)屋面挑出的带翻沿平挑檐套用檐沟、挑檐定额。
(15)屋面内天沟按梁、板规则计算,套用梁、板相应定额。雨篷与檐沟相连时,梁板式雨篷按雨篷规则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板式雨篷并入檐沟计算。
(16)楼梯设计指标超过下表定额取定值时,混凝土浇捣定额按比例调整,其余不变。
楼梯底板折实厚度取定表
(17)弧形楼梯指梯段为弧形的,仅平台弧形的,按直形楼梯定额执行。
(18)自行车坡道带有台阶及四步以上的混凝土台阶按楼梯定额执行。
(19)独立现浇门框按构造柱项目执行。
(20)小型构件是指本定额未列项目且单件体积0.1m3以内的混凝土构件,小型构件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原位浇捣和现场内预制、运输及安装的情况,统一执行小型构件定额。
(21)外形体积在1m3以内的池槽执行小型构件项目,1m3以上的池槽套用本定额第十七章“构筑物、附属工程”相应项目。
(22)地沟是指断面内空面积小于0.4m2,如断面内空面积大于0.4m2的则按构筑物地沟相应定额执行。
2.钢筋:
(1)钢筋工程按现浇构件钢筋、地下连续墙钢筋、桩钢筋等不同用途,不同强度等级和规格,以圆钢、螺纹钢、箍筋及钢绞线等分别列项,发生时分别套用相应定额。
(2)除定额规定单独列项计算外,各类钢筋、铁件的制作成型、绑扎、接头、安装及固定所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均已综合在相应项目内。
(3)钢筋连接接头:
1)除定额另有说明外,均按绑扎搭接计算。
2)当设计规定采用直螺纹、锥螺纹、冷挤压、电渣压力焊和气压焊连接时,则以设计规定的连接方式按个数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3)单根钢筋连续长度,超过9m(定额规定),可按设计规定计算一个接头,该接头按绑扎搭接计算时,搭接长度不做箍筋加密计算基数。
(4)钢筋工程中措施钢筋,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的品种、规格执行相应项目;如设计无规定时,仅计楼板及基础底板的撑脚(铁马)。多排钢筋的垫铁在定额损耗中已综合考虑,发生时不另计算。
(5)现浇构件冷拔钢丝按ϕ10以内钢筋制安定额执行。
(6)定额已综合考虑预应力钢筋的张拉设备,预应力钢筋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时,应另行计算。
(7)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综合考虑了一端、两端张拉;锚具按单锚、群锚分别列项,单锚按单孔锚具列入,群锚按3孔列入。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长度大于50m时,应采用分段张拉。
(8)植筋深度,定额按10d考虑,如设计要求植筋深度与定额不同时,相应定额按比例调整。植筋定额未包括钢筋、化学螺栓的主材费,钢筋按设计长度计算套钢筋制安相应项目执行,化学螺栓的主材费另行计算,使用化学螺栓时,应扣除植筋胶的消耗量。
(9)地下连续墙钢筋笼绑扎平台制安费不含地下连续墙钢筋制作平台费用,发生时按批准的施工措施方案另行计算。
(10)现场预制桩钢筋执行现浇构件钢筋。
(11)除模板所用铁件及成品构件内已包括的铁件外,定额均不包括混凝土构件内的预埋铁件,预埋铁件及用于固定或定位预埋铁件(螺栓)所消耗的钢筋、钢板、型钢等应按设计图示计算工程量,执行铁件定额。
3.模板:
(1)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模板按照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复合木模、铝模、钢模单独编制,模板的具体组成规格、比例、复合木模的材质及支撑方式等定额已综合考虑;定额未注明模板类型的,均按复合木模考虑。
(2)铝模考虑实际工程使用情况,仅适用上部主体结构。
(3)铝模材料价格已包含铝模回库维修等相关费用。
(4)有梁式基础模板仅适用于基础表面有梁上凸时,仅带有下翻或暗梁的基础套用无梁式基础定额。
(5)圆弧形基础模板套用基础相应定额,另按弧形侧边长度计算基础侧边弧形增加费。
(6)地下室底板模板套用满堂基础定额,集水井杯壳模板工程量合并计算;设计为带形基础的单位工程,如仅楼(电)梯间、厨厕间等少量部位采用满堂基础时,其工程量并入带形基础计算。
(7)箱形基础的底板(包括边缘加厚部分)套用无梁式满堂基础定额,其余套用柱、梁、板、墙相应定额。
(8)设备基础仅考虑块体形式,其他形式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9)基础底板下翻构件采用砖模时,砌体按砌筑工程定额规定执行,抹灰按墙柱面工程墙面抹灰定额规定执行。
(10)现浇钢筋混凝土柱(不含构造柱)、梁(不含圈、过梁)、板、墙的支模高度按结构层高3.6m以内编制,超过3.6m时,工程量包括3.6m以下部分,另按相应超高定额计算;斜板(梁)或拱形结构按板(梁)顶平均高度确定支模高度,电梯井壁按建筑物自然层层高确定支模高度。
(11)异形柱、梁是指柱、梁的断面形状为: L形、+字形、T形、Z形的柱、梁,套用异形柱、梁定额。地圈梁模板套用圈梁定额;梯形、变截面矩形梁模板套用矩形梁定额;单独现浇过梁模板套用矩形梁定额;与圈梁连接的过梁模板套用圈梁定额;
(12)当一字形柱a与b之比小于4时按矩形柱相应定额执行,异形柱a与b之比小于4时按异形柱相应定额执行,大于4时套用墙相应定额;截面厚度b小于300mm,且a与b之比的最大值4﹤N≤8时,套短肢剪力墙定额。见说明八、1.(6)条附图
(13)地下室混凝土外墙、人防墙及有防水等特殊设计要求的内墙,采用止水对拉螺栓时,施工组织设计未明确时,每100m2模板定额中的六角带帽螺栓增加85kg(施工方案明确的按方案数量扣减定额含量后增加)、人工增加1.5工日,相应定额的钢支撑用量乘以系数0.9。止水对拉螺栓堵眼套用墙面螺栓堵眼增加费定额。
(14)柱、梁木模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对拉螺栓消耗量。
(15)斜梁(板)坡度是按10°<α≤30°综合考虑。斜梁(板)坡度≤10°的执行普通梁、板项目;坡度30°<α≤45°时,人工乘以系数1.05;坡度>45°时,按墙相应定额执行。
(16)薄壳屋盖模板不分筒式、球形、双曲形等,均套用同一定额。
(17)现浇屋脊、斜脊并入所依附的板内计算,单独屋脊、斜脊按套用压顶定额。
(18)地下室内墙套用一般墙相应定额;屋面混凝土女儿墙高度大于1.2m时套用墙相应定额,小于1.2m时套用栏板相应定额。
(19)型钢组合混凝土构件模板,按构件相应项目执行。
(20)混凝土栏板高度(含扶手及翻沿),定额按净高小于1.2m以内考虑,超过时套用墙相应定额,高度小于250mm的翻沿并入所依附的构件计算。
(21)现浇混凝土阳台板、雨篷板按悬挑形式编制,如半悬挑及非悬挑形式的阳台、雨篷,则按梁、板规则执行。弧形阳台、雨篷按普通阳台、雨篷定额执行,另行计算弧形模板增加费;
(22)楼板及屋面平挑檐外挑小于500mm时,并入板内计算;外挑大于500mm时,套用雨篷定额;屋面挑出的带翻沿平挑檐套用檐沟、挑檐定额。
(23)屋面内天沟按梁、板规则计算,套用梁、板相应定额。雨篷与檐沟相连时,梁板式雨篷按雨篷规则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板式雨篷并入檐沟计算。
(24)弧形楼梯指梯段为弧形的,仅平台弧形的,按直形楼梯定额执行,平台另计弧形板增加费。
(25)自行车坡道带有台阶的,按楼梯相应定额执行;无底模的自行车坡道及4步以上的混凝土台阶按楼梯定额执行,其模板按楼梯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20计算。
(26)凸出混凝土梁、墙面的线条,并入相应构件内计算,另按凸出的棱线道数执行模板增加费项目;但单独窗台板、拦板扶手、墙上压顶的单阶挑沿不另计算模板增加费;其他单阶线条凸出宽度大于300mm的套用雨篷定额。
(27)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0.1m3以内的小型混凝土构件。小型构件定额已综合考虑了现浇和预制的情况,统一执行小型构件定额,发生时不作调整。
(28)外形尺寸体积在1m3以内的池槽执行小型构件项目,1m3以上的池槽执行本定额第十七章“构筑物、附属工程”相应定额。
(29)后浇带包括了与原混凝土接缝处的钢丝网用量。
4.超危支撑架
(1)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和承重支撑体系(简称超危支撑架),是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文件附件2“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二(二)、(三)条,适用于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以及适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的承重支撑体系;文件中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遇到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另行计算。
(2)超危支撑架定额,仅包含搭拆人工费及搭设材料的损耗量,不含搭设材料的使用费,搭设材料的使用费应另列项计算。按专项方案实际采用门式钢支架的,定额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0.5。
(3)搭设材料的使用时间,在没有专项方案时,搭设材料的数量按超危支撑架空间体积定额暂定用量、使用时间暂定二个月、租赁单价按当地信息价或合同约定计算;在有专项方案时,搭设材料的数量和使用时间按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使用时间按专项施工方案中的架体开始搭设日至完成拆除日的持续天数计算;搭设材料的使用费用,按搭设材料的数量乘以租赁单价(按当地信息价或合同约定)计算。
(4)超危支撑架定额,未包括超危支撑架搭设范围内地基加固或下部的地下室支模架加固、推迟拆除而增加的费用等,发生时另按专项措施方案计算。
(5)超危支撑架范围内的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按砼接触面积套相应构件模板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9,钢支撑和零星卡具消耗量不扣除,构件模板高度超过3.6m每增加1m定额不再执行。
(6)专项方案支撑系统采用钢格构柱、钢托架的,支撑架体及支撑材料使用费应按金属结构相关规则另行计算。
九、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
1.构件安装:
(1)构件按成品购入构件考虑,构件价格已包含了构件运输至施工现场指定区域、卸车、堆放发生的费用。
(2)本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构件吊装机械综合取定,按本定额第十九章“垂直运输工程”相关说明及计算规则执行。
(3)构件安装包含了结合面清理、指定位置堆放后的构件移位及吊装就位、构件临时支撑、注浆、并拆除临时支撑全部消耗量。构件临时支撑的搭设及拆除已综合考虑了支撑(含支撑用预埋铁件)种类、数量、周转次数及搭设方式,实际不同不予调整。
(4)构件安装不分构件外形尺寸、截面类型以及是否带有保温,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构件种类套用相应定额。
(5)构件安装定额中,构件底部座浆按砌筑砂浆铺筑考虑,遇设计采用灌浆料的,除灌浆材料单价换算外,每10m2构件安装定额另行增加人工0.60工日、液压注浆泵HYB50-50-1型0.30台班,其余不变。
(6)墙板安装定额不分是否带有门窗洞口,均按相应定额执行。凸(飘)窗安装定额适用于单独预制的凸(飘)窗安装,依附于外墙板制作的凸(飘)窗,其工程量并入外墙板计算,该板块安装整体套用外墙板安装定额,人工和机械用量乘以系数1.30。
(7)外挂墙板安装定额已综合考虑了不同的连接方式,按构件不同类型及厚度套用相应定额。
(8)楼梯休息平台安装按平台板结构类型不同,分别套用整体楼板或叠合楼板相应定额。
(9)单独受力的预应力空心板安装不区分板厚、连接方式,套用整体板定额,与后浇混凝土叠合整体受力的预应力空心板安装不区分板厚、连接方式,套用叠合板定额。
(10)阳台板安装不区分板式或梁式,均套用同一定额。空调板安装定额适用于单独预制的空调板安装,依附于阳台板制作的栏板、翻沿、空调板,并入阳台板内计算。非悬挑的阳台板安装,分别按梁、板安装有关规则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
(11)女儿墙安装按构件净高以0.6m以内和1.4m以内分别编制,构件净高1.4m以上时套用外墙板安装定额。压顶安装定额适用于单独预制的压顶安装。
(12)轻质条板隔墙安装按构件厚度的不同,分别套用相应定额。定额已考虑了的固定配件、补(填)缝、抗裂措施构造,以及板材遇门窗洞所需要的切割改锯、孔洞加固的内容。
(13)烟道、通风道安装按构件外包周长套用相应定额,安装定额中未包含排烟(气)止回阀的材料及安装。
(14)套筒注浆不分部位、方向,按锚入套筒内的钢筋直径不同,以ϕ18以内及ϕ18以上分别编制。
(15)外墙嵌缝、打胶定额中的注胶缝断面按20×15编制,若设计断面与定额不同时,密封胶用量按比例调整,其余不变。定额中密封胶以硅酮耐候胶考虑,遇设计采用的密封胶种类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单价进行换算。
(16)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构件安装支撑高度按结构层高3.6m以内编制的,高度超过3.6m时,每增加1m,人工乘以系数1.15,钢支撑、零星卡具、支撑杆件乘以系数1.30计算。后浇混凝土模板支模高度超过3.6m按现浇相应模板的超高定额计算。
2.后浇混凝土:
(1)后浇混凝土定额适用于装配式整体式结构工程,用于与预制混凝土构件连接,使其形成整体受力构件,由混凝土、钢筋、模板等子目组成。除下列部位外,其他现浇混凝土构件按第一节现浇混凝土、钢筋和模板相应项目及规定执行:
1)预制混凝土柱与梁、梁与梁接头,套用梁、柱接头定额。
2)预制混凝土梁、墙、叠合板顶部及上部搁置叠合板的全断面混凝土后浇梁,套用叠合梁、板定额。
3)预制双叶叠合墙板内及叠合墙板端部边缘,套用叠合剪力墙定额。
4)预制墙板与墙板间、墙板与柱间等端部边缘连接墙、柱,套用连接墙、柱定额。
(2)预制墙板或柱等预制垂直构件之间设计采用现浇混凝土墙连接的,当连接墙长度小于2m以内的,套用后浇混凝土连接墙、柱定额,当连接墙长度大于2m的,按第一节现浇混凝土构件相应项目及规定执行。
(3)同开间内预制叠合楼板或整体楼板之间设计采用现浇混凝土板带拼缝的,板带混凝土浇捣并入后浇混凝土叠合梁、板计算。相应拼缝处需支模才能浇筑的混凝土模板工程套用板带定额。
(4)后浇混凝土钢筋制作、安装定额按钢筋品种、型号、规格综合连接方法及用途划分,相应定额内的钢筋型号以及比例已综合考虑,各类钢筋的制作成型、绑扎、接头、固定以及与预制构件外露钢筋的绑扎、焊接等所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已综合考虑在相应定额内。钢筋接头采用机械连接的,按现浇混凝土构件相应接头项目及规定执行。
(5)后浇混凝土模板按复合模板考虑,定额消耗量已考虑了超出后浇混凝土与预制构件抱合部分的模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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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浇结构混凝土、钢筋、模板。
1.混凝土:
(1)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型钢混凝土中型钢骨架所占体积按(密度)7850kg/m3扣除。
(2)基础与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1)带形基础:
①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基底净长线计算,独立柱基间带形基础按基底净长线计算,附墙垛基础并入基础计算。
②基础搭接体积按图示尺寸计算。
③有梁带基梁面以下凸出的钢筋混凝土柱并入相应基础内计算。
④不分有梁式与无梁式均按带形基础项目计算,有梁式带形基础,梁高(指基础扩大顶面至梁顶面的高)小于1.2m时合并计算,大于1.2m时,扩大顶面以下的基础部分,按带形基础项目计算,扩大顶面以上部分,按墙项目计算。
2)满堂基础:满堂基础范围内承台、地梁、集水井、柱墩等并入满堂基础内计算。
3)箱式基础分别按基础、柱、墙、梁、板等有关规定计算。
4)设备基础:设备基础除块体(块体设备基础是指没有空间的实心混凝土形状)以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墙、梁、板等有关规定计算;工程量不扣除螺栓孔所占的体积,螺栓孔内及设备基础二次灌浆按设计图示尺寸另行计算,不扣除螺栓及预埋铁件体积。
(3)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柱高按基础顶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柱顶面或上一层楼板上表面。
2)无梁板柱高按基础顶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柱帽下表面。
3)构造柱高度按基础顶面或(或楼板上表面)至框架梁、连续梁等单梁(不含圈、过梁)底标高计算,与墙咬接的马牙槎混凝土浇捣按柱高每侧30mm合并计算。
4)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5)钢管混凝土柱以管内设计灌混凝土高度乘以钢管内径以体积计算。
(4)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体积,墙垛及突出部分并入墙体积内计算。
柱与墙连接时柱并入墙体积,墙与板连接时墙算至板顶,平行嵌入墙上的梁不论凸出与否,均并入墙内计算,与墙连接的暗梁暗柱并入墙体积,墙与梁相交时梁头并入墙内。
(5)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伸入砖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
1)梁与柱、次梁与主梁、梁与混凝土墙交接时,按净空长度计算。
2)圈梁与板整体浇捣的,圈梁按断面高度计算。
(6)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不扣除单个0.3m2以内的柱、垛及孔洞所占体积。
1)无梁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2)各类板伸入砖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依附于拱形板、薄壳屋盖的梁及其他构件工程量均并入所依附的构件内计算。
3)板垫及与板整体浇捣的翻边(净高250mm以内的)并入板内计算;板上单独浇捣的砌筑墙下素混凝土翻边按圈梁定额计算,高度大于250mm且厚度与砌体相同的翻边无论整浇或后浇均按混凝土墙体定额执行。
4)压形钢板混凝土楼板扣除构件内压形钢板所占的体积。
(7)栏板、扶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伸入砖墙内的部分并入相应构件内计算,栏板柱并入栏板内计算,当栏板净高度小于250mm时,并入所依附的构件内计算。
(8)挑檐、檐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挑檐、檐沟板与板(包括屋面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梁(包括圈梁等)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外边线以外为挑檐、檐沟(工程量包括底板、侧板及与板整浇的挑梁)。
(9)全悬挑阳台按阳台项目以体积计算,外挑牛腿(挑梁)、台口梁、高度小于250mm的翻沿均合并在阳台内计算,翻沿净高度大于250mm时,翻沿另行按栏板计算;非全悬挑阳台,按梁、板分别计算,阳台栏板、单独压顶分别按栏板、压顶项目计算。
(10)雨篷梁、板工程量合并,按雨篷以体积计算,雨篷翻沿高度小于250mm时并入雨篷体积内计算,高度大于250mm时,另按栏板计算。
(11)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面的连接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段最上一级边缘加300mm为界。与楼梯休息平台脱离的平台梁按梁或圈梁计算。
直形楼梯与弧形楼梯相连者,直形、弧形应分别计算套相应定额。
(12)场馆看台、地沟、扶手、压顶、小型构件、混凝土后浇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3)设备基础的二次灌浆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灌浆体积。
(14)现场预制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另加综合损耗率1.5%计算。
2.钢筋:
(1)钢筋按设计图示区别钢种按钢筋长度、数量乘以钢筋单位理论重量以吨计算,包括设计要求锚固、搭接和钢筋超定尺长度必须计算的搭接用量;钢筋的冷拉加工费不计,延伸率不扣。
(2)构件套用标准图集时,按标准图集钢筋(铁件)用量表内所列数量计算,标准图集未列钢筋(铁件)用量表时,按标准图集图示及本规则计算。
(3)计算钢筋用量时应扣除保护层厚度。
(4)地下连续墙墙身内十字钢板封口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净重量计算。
(5)钢筋的搭接长度及数量应按设计图示、标准图集和规范要求计算,遇设计图示、标准图集和规范要求不明确时,钢筋的搭接长度和数量可按以下规则计算:
1)单根钢筋连续长度超过9m的,按每9m计算一个接头,搭接长度为35d。
2)灌注桩钢筋笼纵向钢筋、地下连续墙钢筋笼钢筋定额按单面焊接头考虑,搭接长度按10d计算;灌注桩钢筋笼螺旋箍筋的超长搭接已综合考虑,发生时不另计算。
3)建筑物柱、墙构件竖向钢筋接头有设计规定时按设计规定,无设计规定时按自然层计算。
4)当钢筋接头设计要求采用机械连接、焊接时,应按设计采用的接头种类和个数列项计算,计算该接头后不再计算该处的钢筋搭接长度。
(6)箍筋(板筋)、弯起钢筋、拉筋的长度及数量应按设计图示、标准图集和规范要求计算,遇设计图示、标准图集和规范要求不明确时,箍筋(板筋)、弯起钢筋、拉筋的长度及数量可按以下规则计算:
①墙板S形拉结钢筋长度按墙板厚度扣保护层加两端弯钩计算。
②弯起钢筋不分弯起角度,每个斜边增加长度按梁高(或板厚)乘以0.4计算。
③箍筋(板筋)排列根数为柱、梁、板净长除以箍筋(板筋)设计间距;设计有不同间距时,应分段计算。柱净长按层高计算,梁净长按混凝土规则计算,板净长指主(次)梁与主(次)梁之间的净长;计算中有小数时,向上取整。
④桩螺旋箍筋长度计算为螺旋箍筋斜长加螺旋箍上下端水平段长度计算。
螺旋箍筋长度=
上下端水平箍筋长度=π(D-2C+d)×(1.5×2)
上式中:D=桩直径(m),C=主筋保护层厚度(m),d=箍筋直径(m),h=箍筋间距(m),n=箍筋道数(桩中箍筋配置范围除以箍筋间距,计算中有小数时,向上取整)。
(7)双层钢筋撑脚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规定时,均按砼板中小规格主筋计算,基础底板每平方米1只,长度按底板厚乘以2再加1m计算;板每平方米3只,长度按板厚度乘以2再加0.1m计算。双层钢筋的撑脚布置数量均按板的净面积计算,净面积应扣除柱、梁、基础梁的面积。
(8)后张预应力构件不能套用标准图集计算时,其预应力筋按设计构件尺寸,并区别不同的锚固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小于20m时,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大于20m时,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2)钢丝束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度小于20m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大于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3)钢丝束采用墩头锚具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9)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锚具安装按套数计算。
(10)植筋按数量计算,植入钢筋按外露和植入部分之和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11)现场预制桩钢筋工程量按设计图用量另加桩综合损耗率1.5%计算。
(12)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螺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净重量计算。
(13)墙柱拉接筋采用预埋或植筋方式的钢筋工程量均并入砌体内加固钢筋计算。
(14)沉降观测点列入钢筋(或铁件)工程量内计算,采用成品的按成品价计算。
3.模板:
(1)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梁、板、墙设后浇带时,计算构件模板工程量不扣除后浇带面积,后浇带另行按延长米(含梁宽)计算增加费。
(2)基础:
1)有梁式带形(满堂)基础,基础面(板面)上梁高(指基础扩大顶面(板面)至梁顶面的高)小于1.2m时,合并计算;大于1.2m时,基础底板模板按无梁式带形(满堂)基础计算,基础扩大顶面(板面)以上部分模板按混凝土墙项目计算。有梁带基梁面以下凸出的钢筋混凝土柱并入相应基础内计算;基础侧边弧形增加费按弧形接触面长度计算,每个面计算一道。
2)满堂基础:无梁式满堂基础有扩大或角锥形柱墩时,并入无梁式满堂基础内计算。
3)设备基础:块体设备基础按不同体积,分别计算模板工程量。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套以不同深度按螺栓孔数量计算。
4)地面垫层发生模板时按基础垫层模板定额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部位的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展开计算。
(3)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的柱、梁、板、墙的模板按混凝土相关划分规定执行。构造柱高度的计算规则同混凝土,宽度按均应按与墙咬接的马牙槎按每侧加60mm合并计算。
堵墙面模板止水对拉螺栓孔眼增加费按对应范围内的墙的模板接触面工程量计算。
(4)计算墙、板工程量时,应扣除单孔面积大于0.3m2以上的孔洞,孔洞侧壁模板工程量另加;不扣除单孔面积小于0.3m2以内的孔洞,孔洞侧壁模板也不予计算。
(5)柱、墙、梁、板、栏板相互连接时,应扣除构件平行交接及0.3m2以上构件垂直交接处的面积。
(6)弧形板并入板内计算,另按弧长计算弧形板增加费。梁板结构的弧形板弧长工程量应包括梁板交接部位的弧线长度。
(7)挑檐、檐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梁(包括圈梁等)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外边线以外或梁外边线以外为挑檐檐沟。
(8)现浇混凝土阳台、雨篷按阳台、雨篷挑梁及台口梁外侧面(含外挑线条)范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阳台、雨篷外梁上有外挑线条时,另行计算线条模板增加费。
阳台、雨蓬含净高250mm以内的翻檐模板,超过250mm时,全部翻檐另按栏板项目计算。
(9)现浇混凝土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楼梯段、楼梯与楼层板连接的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行计算,伸入墙内部分亦不增加。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上一级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
(10)架空式混凝土台阶按现浇楼梯计算;场馆看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预制方桩按设计断面乘以桩长(包括桩尖)以实体积另加综合损耗率(1.5%)计算。
(12)凸出的线条模板增加费,以凸出棱线的道数不同分别按延长米计算,两条及多条线条相互之间净距小于100mm的,每两条线条按一条计算工程量。
4、超危支撑架空间体积及架体搭设材料的计算
(1)无专项措施方案时:
1)有现浇楼混凝土板时支撑架体积按楼板底至搭设起始面(地面或下层楼版面)的高度乘以楼板面积和四周外扩加宽2m面积之和计算,楼板覆盖范围内的柱、梁支撑架体积不另行列项计算。
2)无楼板时,支撑架体积按梁顶面至搭设起始面(地面或下层楼面)的高度乘以梁长度(梁长+2m)再乘以宽度(4m)计算,梁支撑架覆盖范围内的柱支撑架体积不另行列项计算,梁交叉重叠的按净长计算。
3)独立柱时,支撑架体积按柱顶面至搭设起始面(地面或下层楼面)的高度乘以长度(4m)再乘以宽度(4m)计算。
4)架体搭设材料的数量按超危支撑架空间体积和满堂式支架定额暂定用量计算。
(2)有专项措施方案时:
空间体积按该方案标示的平面面积乘以高度,上部有楼板时高度为底座与楼板顶托间的垂直距离,无楼板上空(仅柱、梁)时,高度底为底座起至构件顶面间的垂直距离。
超危支撑架搭设材料的数量按专项措施方案设计,范围同空间体积。
二、装配式结构构件安装及后浇连接混凝土。
1.装配式结构构件安装:
(1)构件安装工程量按成品构件设计图示尺寸的实体积以“m3”计算,依附于构件制作的各类保温层、饰面层体积并入相应的构件安装中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配管、套管、线盒及单个0.3m2以内的孔洞、线箱等所占体积,外露钢筋体积亦不再增加。
(2)套筒注浆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3)轻质条板隔墙安装工程量按构件图示尺寸以“m2”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板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止水翻边及凹进墙内的壁龛、消防栓箱及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的面积,不扣除梁头、板头及单个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4)预制烟道、通风道安装工程量按图示长度以“m”计算,排烟(气)止回阀、成品风帽安装工程量按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5)外墙嵌缝、打胶按构件外墙接缝的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2.后浇混凝土:
后浇混凝土浇捣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不扣除混凝土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0.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体积。
3.后浇混凝土钢筋:
(1)后浇混凝土钢筋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钢筋的长度、数量乘以钢筋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钢筋搭接长度应按设计图示、标准图集和规范要求计算,当设计要求钢筋接头采用机械连接时,不再计算该处钢筋搭接长度。遇设计图示、标准图集和规范要求不明确时,钢筋的搭接长度和数量按第一节现浇混凝土构件钢筋规则计算。预制构件外露钢筋不计入钢筋工程量。
4.后浇混凝土模板:
后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后浇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以“m2”计算,超出后浇混凝土接触面与预制构件抱合部分的模板面积不增加计算。不扣除后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0.3m2以内的孔洞,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应扣除单孔0.3m2以上孔洞,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相应的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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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一、本章定额分为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及装配式混凝土构件装配两部分共四节,包括:混凝土、钢筋、现浇混凝土模板、装配式混凝土构件。
定额说明
二、本章定额中泵送商品混凝土是指在混凝土厂集中搅拌、用混凝土罐车运输到施工现场并通过混凝土泵直接入模的混凝土。
三、本章定额中混凝土除另有注明外均按泵送商品混凝土编制,实际采用非泵送商品混凝土、现场搅拌混凝土时仍套用泵送定额,混凝土价格按实际使用的种类换算,混凝土浇捣人工乘以下表相应系数,其余不变。现场搅拌的混凝土还应按混凝土消耗量执行现场搅拌调整费定额。
建筑物人工调整系数表
四、本章定额中商品混凝土按常用强度等级考虑,设计强度等级不同时应予换算;施工图设计要求增加的外加剂另行计算。
五、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安装定额项目适用于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生产方式建造的建筑,装配式混凝土构件按成品购入编制,装配式建筑中的现浇混凝土、钢筋和模板按本说明相关规定,分别执行本章相应定额。
六、混凝土型钢柱、灌混凝土钢管柱组合构件,分别按本定额相应章节项目计算,其中,钢管柱内混凝土浇捣不计模板项目,钢管柱内浇筑混凝土采用反顶升浇筑法施工时,按照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七、混凝土方桩定额仅适用施工现场预制,混凝土方桩的模板定额内不包含地模(预制场地)的工程量,实际发生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工程量套相应定额计算。
混凝土方桩总损耗率按1.5%计算,总损耗率包括预制、起吊、运输和打桩施工等全部损耗,实际损耗不同不调整。混凝土方桩的混凝土、钢筋、模板工程量按施工图净用量加总损耗率计。
八、现浇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
(1)毛石混凝土,定额毛石的投入量按18%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毛石、混凝土的体积按设计比例调整。
(2)设计要求需进行温度控制的大体积混凝土,温度控制费用按照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3)基础:
1)基础与上部结构的划分以混凝土基础上表面为界。
2)基础与垫层的划分,一般以设计确定为准,如设计不明确时,以厚度划分:150mm以下的为垫层,150mm以上的为基础。
3)设计为带形基础的单位工程,如仅楼(电)梯间、厨厕间等少量部位采用满堂基础时,其工程量并入带形基础计算。
4)箱形基础的底板(包括边缘加厚部分)套用无梁式满堂基础定额,其余套用柱、梁、板、墙相应定额。
5)设备基础仅考虑块体形式,执行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基础定额,其他形式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4)设备基础预留螺栓孔洞及基础面的二次灌浆按非泵送砼编制,如设计灌注材料与定额不同时,按设计调整。
(5)柱、梁、板分别计算套用相应定额;暗柱、暗梁分别并入相连构件内计算。
(6)当柱的a与b之比小于4时按柱相应定额执行,大于4时按墙相应定额执行(见下图)。
(7)地圈梁套用圈梁定额;异形梁、梯形梁、变截面矩形梁套用“矩形梁、异形梁”定额。
(8)斜梁(板)按坡度10°﹤α≤30°综合编制的。坡度≤10°的斜梁(板)的执行普通梁、板项目;坡度30°<α≤45°时人工乘以系数1.05;坡度在45°以上时,按墙相应定额执行。
(9)现浇屋脊、斜脊并入所依附的板内计算,单独屋脊、斜脊按压顶考虑套用定额。
(10)压型钢板上浇捣混凝土,执行平板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
(11)屋面女儿墙、栏板(含扶手)及翻沿净高度在1.2m以上时套用墙相应定额,小于1.2m时套用栏板相应定额,小于250mm时体积并入所依附的构件计算。
(12)凸出混凝土柱、墙、梁、阳台梁、栏板外侧面的线条,凸出宽度小于300mm的工程量并入相应构件内计算,凸出宽度大于300mm的按雨篷定额执行。
(13)弧形阳台、雨篷按普通阳台、雨篷定额执行;现浇飘窗板、空调板、水平遮阳板等平挑檐外挑小于500mm时,并入板内计算;外挑大于500mm时,套用雨篷定额;拱形雨篷套用拱形板定额;非全悬挑的阳台、雨篷,按梁、板有关规则计算套用相应定额。阳台不包括阳台栏板及单独压顶内容,发生时执行相应定额。
(14)屋面挑出的带翻沿平挑檐套用檐沟、挑檐定额。
(15)屋面内天沟按梁、板规则计算,套用梁、板相应定额。雨篷与檐沟相连时,梁板式雨篷按雨篷规则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板式雨篷并入檐沟计算。
(16)楼梯设计指标超过下表定额取定值时,混凝土浇捣定额按比例调整,其余不变。
楼梯底板折实厚度取定表
(17)弧形楼梯指梯段为弧形的,仅平台弧形的,按直形楼梯定额执行。
(18)自行车坡道带有台阶及四步以上的混凝土台阶按楼梯定额执行。
(19)独立现浇门框按构造柱项目执行。
(20)小型构件是指本定额未列项目且单件体积0.1m3以内的混凝土构件,小型构件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原位浇捣和现场内预制、运输及安装的情况,统一执行小型构件定额。
(21)外形体积在1m3以内的池槽执行小型构件项目,1m3以上的池槽套用本定额第十七章“构筑物、附属工程”相应项目。
(22)地沟是指断面内空面积小于0.4m2,如断面内空面积大于0.4m2的则按构筑物地沟相应定额执行。
2.钢筋:
(1)钢筋工程按现浇构件钢筋、地下连续墙钢筋、桩钢筋等不同用途,不同强度等级和规格,以圆钢、螺纹钢、箍筋及钢绞线等分别列项,发生时分别套用相应定额。
(2)除定额规定单独列项计算外,各类钢筋、铁件的制作成型、绑扎、接头、安装及固定所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均已综合在相应项目内。
(3)钢筋连接接头:
1)除定额另有说明外,均按绑扎搭接计算。
2)当设计规定采用直螺纹、锥螺纹、冷挤压、电渣压力焊和气压焊连接时,则以设计规定的连接方式按个数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3)单根钢筋连续长度,超过9m(定额规定),可按设计规定计算一个接头,该接头按绑扎搭接计算时,搭接长度不做箍筋加密计算基数。
(4)钢筋工程中措施钢筋,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的品种、规格执行相应项目;如设计无规定时,仅计楼板及基础底板的撑脚(铁马)。多排钢筋的垫铁在定额损耗中已综合考虑,发生时不另计算。
(5)现浇构件冷拔钢丝按ϕ10以内钢筋制安定额执行。
(6)定额已综合考虑预应力钢筋的张拉设备,预应力钢筋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时,应另行计算。
(7)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综合考虑了一端、两端张拉;锚具按单锚、群锚分别列项,单锚按单孔锚具列入,群锚按3孔列入。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长度大于50m时,应采用分段张拉。
(8)植筋深度,定额按10d考虑,如设计要求植筋深度与定额不同时,相应定额按比例调整。植筋定额未包括钢筋、化学螺栓的主材费,钢筋按设计长度计算套钢筋制安相应项目执行,化学螺栓的主材费另行计算,使用化学螺栓时,应扣除植筋胶的消耗量。
(9)地下连续墙钢筋笼绑扎平台制安费不含地下连续墙钢筋制作平台费用,发生时按批准的施工措施方案另行计算。
(10)现场预制桩钢筋执行现浇构件钢筋。
(11)除模板所用铁件及成品构件内已包括的铁件外,定额均不包括混凝土构件内的预埋铁件,预埋铁件及用于固定或定位预埋铁件(螺栓)所消耗的钢筋、钢板、型钢等应按设计图示计算工程量,执行铁件定额。
3.模板:
(1)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模板按照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复合木模、铝模、钢模单独编制,模板的具体组成规格、比例、复合木模的材质及支撑方式等定额已综合考虑;定额未注明模板类型的,均按复合木模考虑。
(2)铝模考虑实际工程使用情况,仅适用上部主体结构。
(3)铝模材料价格已包含铝模回库维修等相关费用。
(4)有梁式基础模板仅适用于基础表面有梁上凸时,仅带有下翻或暗梁的基础套用无梁式基础定额。
(5)圆弧形基础模板套用基础相应定额,另按弧形侧边长度计算基础侧边弧形增加费。
(6)地下室底板模板套用满堂基础定额,集水井杯壳模板工程量合并计算;设计为带形基础的单位工程,如仅楼(电)梯间、厨厕间等少量部位采用满堂基础时,其工程量并入带形基础计算。
(7)箱形基础的底板(包括边缘加厚部分)套用无梁式满堂基础定额,其余套用柱、梁、板、墙相应定额。
(8)设备基础仅考虑块体形式,其他形式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9)基础底板下翻构件采用砖模时,砌体按砌筑工程定额规定执行,抹灰按墙柱面工程墙面抹灰定额规定执行。
(10)现浇钢筋混凝土柱(不含构造柱)、梁(不含圈、过梁)、板、墙的支模高度按结构层高3.6m以内编制,超过3.6m时,工程量包括3.6m以下部分,另按相应超高定额计算;斜板(梁)或拱形结构按板(梁)顶平均高度确定支模高度,电梯井壁按建筑物自然层层高确定支模高度。
(11)异形柱、梁是指柱、梁的断面形状为: L形、+字形、T形、Z形的柱、梁,套用异形柱、梁定额。地圈梁模板套用圈梁定额;梯形、变截面矩形梁模板套用矩形梁定额;单独现浇过梁模板套用矩形梁定额;与圈梁连接的过梁模板套用圈梁定额;
(12)当一字形柱a与b之比小于4时按矩形柱相应定额执行,异形柱a与b之比小于4时按异形柱相应定额执行,大于4时套用墙相应定额;截面厚度b小于300mm,且a与b之比的最大值4﹤N≤8时,套短肢剪力墙定额。见说明八、1.(6)条附图
(13)地下室混凝土外墙、人防墙及有防水等特殊设计要求的内墙,采用止水对拉螺栓时,施工组织设计未明确时,每100m2模板定额中的六角带帽螺栓增加85kg(施工方案明确的按方案数量扣减定额含量后增加)、人工增加1.5工日,相应定额的钢支撑用量乘以系数0.9。止水对拉螺栓堵眼套用墙面螺栓堵眼增加费定额。
(14)柱、梁木模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对拉螺栓消耗量。
(15)斜梁(板)坡度是按10°<α≤30°综合考虑。斜梁(板)坡度≤10°的执行普通梁、板项目;坡度30°<α≤45°时,人工乘以系数1.05;坡度>45°时,按墙相应定额执行。
(16)薄壳屋盖模板不分筒式、球形、双曲形等,均套用同一定额。
(17)现浇屋脊、斜脊并入所依附的板内计算,单独屋脊、斜脊按套用压顶定额。
(18)地下室内墙套用一般墙相应定额;屋面混凝土女儿墙高度大于1.2m时套用墙相应定额,小于1.2m时套用栏板相应定额。
(19)型钢组合混凝土构件模板,按构件相应项目执行。
(20)混凝土栏板高度(含扶手及翻沿),定额按净高小于1.2m以内考虑,超过时套用墙相应定额,高度小于250mm的翻沿并入所依附的构件计算。
(21)现浇混凝土阳台板、雨篷板按悬挑形式编制,如半悬挑及非悬挑形式的阳台、雨篷,则按梁、板规则执行。弧形阳台、雨篷按普通阳台、雨篷定额执行,另行计算弧形模板增加费;
(22)楼板及屋面平挑檐外挑小于500mm时,并入板内计算;外挑大于500mm时,套用雨篷定额;屋面挑出的带翻沿平挑檐套用檐沟、挑檐定额。
(23)屋面内天沟按梁、板规则计算,套用梁、板相应定额。雨篷与檐沟相连时,梁板式雨篷按雨篷规则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板式雨篷并入檐沟计算。
(24)弧形楼梯指梯段为弧形的,仅平台弧形的,按直形楼梯定额执行,平台另计弧形板增加费。
(25)自行车坡道带有台阶的,按楼梯相应定额执行;无底模的自行车坡道及4步以上的混凝土台阶按楼梯定额执行,其模板按楼梯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20计算。
(26)凸出混凝土梁、墙面的线条,并入相应构件内计算,另按凸出的棱线道数执行模板增加费项目;但单独窗台板、拦板扶手、墙上压顶的单阶挑沿不另计算模板增加费;其他单阶线条凸出宽度大于300mm的套用雨篷定额。
(27)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0.1m3以内的小型混凝土构件。小型构件定额已综合考虑了现浇和预制的情况,统一执行小型构件定额,发生时不作调整。
(28)外形尺寸体积在1m3以内的池槽执行小型构件项目,1m3以上的池槽执行本定额第十七章“构筑物、附属工程”相应定额。
(29)后浇带包括了与原混凝土接缝处的钢丝网用量。
4.超危支撑架
(1)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和承重支撑体系(简称超危支撑架),是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文件附件2“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二(二)、(三)条,适用于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以及适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的承重支撑体系;文件中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遇到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另行计算。
(2)超危支撑架定额,仅包含搭拆人工费及搭设材料的损耗量,不含搭设材料的使用费,搭设材料的使用费应另列项计算。按专项方案实际采用门式钢支架的,定额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0.5。
(3)搭设材料的使用时间,在没有专项方案时,搭设材料的数量按超危支撑架空间体积定额暂定用量、使用时间暂定二个月、租赁单价按当地信息价或合同约定计算;在有专项方案时,搭设材料的数量和使用时间按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使用时间按专项施工方案中的架体开始搭设日至完成拆除日的持续天数计算;搭设材料的使用费用,按搭设材料的数量乘以租赁单价(按当地信息价或合同约定)计算。
(4)超危支撑架定额,未包括超危支撑架搭设范围内地基加固或下部的地下室支模架加固、推迟拆除而增加的费用等,发生时另按专项措施方案计算。
(5)超危支撑架范围内的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按砼接触面积套相应构件模板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9,钢支撑和零星卡具消耗量不扣除,构件模板高度超过3.6m每增加1m定额不再执行。
(6)专项方案支撑系统采用钢格构柱、钢托架的,支撑架体及支撑材料使用费应按金属结构相关规则另行计算。
九、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
1.构件安装:
(1)构件按成品购入构件考虑,构件价格已包含了构件运输至施工现场指定区域、卸车、堆放发生的费用。
(2)本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构件吊装机械综合取定,按本定额第十九章“垂直运输工程”相关说明及计算规则执行。
(3)构件安装包含了结合面清理、指定位置堆放后的构件移位及吊装就位、构件临时支撑、注浆、并拆除临时支撑全部消耗量。构件临时支撑的搭设及拆除已综合考虑了支撑(含支撑用预埋铁件)种类、数量、周转次数及搭设方式,实际不同不予调整。
(4)构件安装不分构件外形尺寸、截面类型以及是否带有保温,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构件种类套用相应定额。
(5)构件安装定额中,构件底部座浆按砌筑砂浆铺筑考虑,遇设计采用灌浆料的,除灌浆材料单价换算外,每10m2构件安装定额另行增加人工0.60工日、液压注浆泵HYB50-50-1型0.30台班,其余不变。
(6)墙板安装定额不分是否带有门窗洞口,均按相应定额执行。凸(飘)窗安装定额适用于单独预制的凸(飘)窗安装,依附于外墙板制作的凸(飘)窗,其工程量并入外墙板计算,该板块安装整体套用外墙板安装定额,人工和机械用量乘以系数1.30。
(7)外挂墙板安装定额已综合考虑了不同的连接方式,按构件不同类型及厚度套用相应定额。
(8)楼梯休息平台安装按平台板结构类型不同,分别套用整体楼板或叠合楼板相应定额。
(9)单独受力的预应力空心板安装不区分板厚、连接方式,套用整体板定额,与后浇混凝土叠合整体受力的预应力空心板安装不区分板厚、连接方式,套用叠合板定额。
(10)阳台板安装不区分板式或梁式,均套用同一定额。空调板安装定额适用于单独预制的空调板安装,依附于阳台板制作的栏板、翻沿、空调板,并入阳台板内计算。非悬挑的阳台板安装,分别按梁、板安装有关规则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
(11)女儿墙安装按构件净高以0.6m以内和1.4m以内分别编制,构件净高1.4m以上时套用外墙板安装定额。压顶安装定额适用于单独预制的压顶安装。
(12)轻质条板隔墙安装按构件厚度的不同,分别套用相应定额。定额已考虑了的固定配件、补(填)缝、抗裂措施构造,以及板材遇门窗洞所需要的切割改锯、孔洞加固的内容。
(13)烟道、通风道安装按构件外包周长套用相应定额,安装定额中未包含排烟(气)止回阀的材料及安装。
(14)套筒注浆不分部位、方向,按锚入套筒内的钢筋直径不同,以ϕ18以内及ϕ18以上分别编制。
(15)外墙嵌缝、打胶定额中的注胶缝断面按20×15编制,若设计断面与定额不同时,密封胶用量按比例调整,其余不变。定额中密封胶以硅酮耐候胶考虑,遇设计采用的密封胶种类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单价进行换算。
(16)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构件安装支撑高度按结构层高3.6m以内编制的,高度超过3.6m时,每增加1m,人工乘以系数1.15,钢支撑、零星卡具、支撑杆件乘以系数1.30计算。后浇混凝土模板支模高度超过3.6m按现浇相应模板的超高定额计算。
2.后浇混凝土:
(1)后浇混凝土定额适用于装配式整体式结构工程,用于与预制混凝土构件连接,使其形成整体受力构件,由混凝土、钢筋、模板等子目组成。除下列部位外,其他现浇混凝土构件按第一节现浇混凝土、钢筋和模板相应项目及规定执行:
1)预制混凝土柱与梁、梁与梁接头,套用梁、柱接头定额。
2)预制混凝土梁、墙、叠合板顶部及上部搁置叠合板的全断面混凝土后浇梁,套用叠合梁、板定额。
3)预制双叶叠合墙板内及叠合墙板端部边缘,套用叠合剪力墙定额。
4)预制墙板与墙板间、墙板与柱间等端部边缘连接墙、柱,套用连接墙、柱定额。
(2)预制墙板或柱等预制垂直构件之间设计采用现浇混凝土墙连接的,当连接墙长度小于2m以内的,套用后浇混凝土连接墙、柱定额,当连接墙长度大于2m的,按第一节现浇混凝土构件相应项目及规定执行。
(3)同开间内预制叠合楼板或整体楼板之间设计采用现浇混凝土板带拼缝的,板带混凝土浇捣并入后浇混凝土叠合梁、板计算。相应拼缝处需支模才能浇筑的混凝土模板工程套用板带定额。
(4)后浇混凝土钢筋制作、安装定额按钢筋品种、型号、规格综合连接方法及用途划分,相应定额内的钢筋型号以及比例已综合考虑,各类钢筋的制作成型、绑扎、接头、固定以及与预制构件外露钢筋的绑扎、焊接等所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已综合考虑在相应定额内。钢筋接头采用机械连接的,按现浇混凝土构件相应接头项目及规定执行。
(5)后浇混凝土模板按复合模板考虑,定额消耗量已考虑了超出后浇混凝土与预制构件抱合部分的模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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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结构混凝土、钢筋、模板。
1.混凝土:
(1)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型钢混凝土中型钢骨架所占体积按(密度)7850kg/m3扣除。
(2)基础与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1)带形基础:
①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基底净长线计算,独立柱基间带形基础按基底净长线计算,附墙垛基础并入基础计算。
②基础搭接体积按图示尺寸计算。
③有梁带基梁面以下凸出的钢筋混凝土柱并入相应基础内计算。
④不分有梁式与无梁式均按带形基础项目计算,有梁式带形基础,梁高(指基础扩大顶面至梁顶面的高)小于1.2m时合并计算,大于1.2m时,扩大顶面以下的基础部分,按带形基础项目计算,扩大顶面以上部分,按墙项目计算。
2)满堂基础:满堂基础范围内承台、地梁、集水井、柱墩等并入满堂基础内计算。
3)箱式基础分别按基础、柱、墙、梁、板等有关规定计算。
4)设备基础:设备基础除块体(块体设备基础是指没有空间的实心混凝土形状)以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墙、梁、板等有关规定计算;工程量不扣除螺栓孔所占的体积,螺栓孔内及设备基础二次灌浆按设计图示尺寸另行计算,不扣除螺栓及预埋铁件体积。
(3)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柱高按基础顶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柱顶面或上一层楼板上表面。
2)无梁板柱高按基础顶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柱帽下表面。
3)构造柱高度按基础顶面或(或楼板上表面)至框架梁、连续梁等单梁(不含圈、过梁)底标高计算,与墙咬接的马牙槎混凝土浇捣按柱高每侧30mm合并计算。
4)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5)钢管混凝土柱以管内设计灌混凝土高度乘以钢管内径以体积计算。
(4)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体积,墙垛及突出部分并入墙体积内计算。
柱与墙连接时柱并入墙体积,墙与板连接时墙算至板顶,平行嵌入墙上的梁不论凸出与否,均并入墙内计算,与墙连接的暗梁暗柱并入墙体积,墙与梁相交时梁头并入墙内。
(5)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伸入砖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
1)梁与柱、次梁与主梁、梁与混凝土墙交接时,按净空长度计算。
2)圈梁与板整体浇捣的,圈梁按断面高度计算。
(6)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不扣除单个0.3m2以内的柱、垛及孔洞所占体积。
1)无梁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2)各类板伸入砖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依附于拱形板、薄壳屋盖的梁及其他构件工程量均并入所依附的构件内计算。
3)板垫及与板整体浇捣的翻边(净高250mm以内的)并入板内计算;板上单独浇捣的砌筑墙下素混凝土翻边按圈梁定额计算,高度大于250mm且厚度与砌体相同的翻边无论整浇或后浇均按混凝土墙体定额执行。
4)压形钢板混凝土楼板扣除构件内压形钢板所占的体积。
(7)栏板、扶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伸入砖墙内的部分并入相应构件内计算,栏板柱并入栏板内计算,当栏板净高度小于250mm时,并入所依附的构件内计算。
(8)挑檐、檐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挑檐、檐沟板与板(包括屋面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梁(包括圈梁等)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外边线以外为挑檐、檐沟(工程量包括底板、侧板及与板整浇的挑梁)。
(9)全悬挑阳台按阳台项目以体积计算,外挑牛腿(挑梁)、台口梁、高度小于250mm的翻沿均合并在阳台内计算,翻沿净高度大于250mm时,翻沿另行按栏板计算;非全悬挑阳台,按梁、板分别计算,阳台栏板、单独压顶分别按栏板、压顶项目计算。
(10)雨篷梁、板工程量合并,按雨篷以体积计算,雨篷翻沿高度小于250mm时并入雨篷体积内计算,高度大于250mm时,另按栏板计算。
(11)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面的连接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段最上一级边缘加300mm为界。与楼梯休息平台脱离的平台梁按梁或圈梁计算。
直形楼梯与弧形楼梯相连者,直形、弧形应分别计算套相应定额。
(12)场馆看台、地沟、扶手、压顶、小型构件、混凝土后浇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3)设备基础的二次灌浆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灌浆体积。
(14)现场预制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另加综合损耗率1.5%计算。
2.钢筋:
(1)钢筋按设计图示区别钢种按钢筋长度、数量乘以钢筋单位理论重量以吨计算,包括设计要求锚固、搭接和钢筋超定尺长度必须计算的搭接用量;钢筋的冷拉加工费不计,延伸率不扣。
(2)构件套用标准图集时,按标准图集钢筋(铁件)用量表内所列数量计算,标准图集未列钢筋(铁件)用量表时,按标准图集图示及本规则计算。
(3)计算钢筋用量时应扣除保护层厚度。
(4)地下连续墙墙身内十字钢板封口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净重量计算。
(5)钢筋的搭接长度及数量应按设计图示、标准图集和规范要求计算,遇设计图示、标准图集和规范要求不明确时,钢筋的搭接长度和数量可按以下规则计算:
1)单根钢筋连续长度超过9m的,按每9m计算一个接头,搭接长度为35d。
2)灌注桩钢筋笼纵向钢筋、地下连续墙钢筋笼钢筋定额按单面焊接头考虑,搭接长度按10d计算;灌注桩钢筋笼螺旋箍筋的超长搭接已综合考虑,发生时不另计算。
3)建筑物柱、墙构件竖向钢筋接头有设计规定时按设计规定,无设计规定时按自然层计算。
4)当钢筋接头设计要求采用机械连接、焊接时,应按设计采用的接头种类和个数列项计算,计算该接头后不再计算该处的钢筋搭接长度。
(6)箍筋(板筋)、弯起钢筋、拉筋的长度及数量应按设计图示、标准图集和规范要求计算,遇设计图示、标准图集和规范要求不明确时,箍筋(板筋)、弯起钢筋、拉筋的长度及数量可按以下规则计算:
①墙板S形拉结钢筋长度按墙板厚度扣保护层加两端弯钩计算。
②弯起钢筋不分弯起角度,每个斜边增加长度按梁高(或板厚)乘以0.4计算。
③箍筋(板筋)排列根数为柱、梁、板净长除以箍筋(板筋)设计间距;设计有不同间距时,应分段计算。柱净长按层高计算,梁净长按混凝土规则计算,板净长指主(次)梁与主(次)梁之间的净长;计算中有小数时,向上取整。
④桩螺旋箍筋长度计算为螺旋箍筋斜长加螺旋箍上下端水平段长度计算。
螺旋箍筋长度=
上下端水平箍筋长度=π(D-2C+d)×(1.5×2)
上式中:D=桩直径(m),C=主筋保护层厚度(m),d=箍筋直径(m),h=箍筋间距(m),n=箍筋道数(桩中箍筋配置范围除以箍筋间距,计算中有小数时,向上取整)。
(7)双层钢筋撑脚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规定时,均按砼板中小规格主筋计算,基础底板每平方米1只,长度按底板厚乘以2再加1m计算;板每平方米3只,长度按板厚度乘以2再加0.1m计算。双层钢筋的撑脚布置数量均按板的净面积计算,净面积应扣除柱、梁、基础梁的面积。
(8)后张预应力构件不能套用标准图集计算时,其预应力筋按设计构件尺寸,并区别不同的锚固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小于20m时,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大于20m时,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2)钢丝束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度小于20m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大于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3)钢丝束采用墩头锚具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9)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锚具安装按套数计算。
(10)植筋按数量计算,植入钢筋按外露和植入部分之和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11)现场预制桩钢筋工程量按设计图用量另加桩综合损耗率1.5%计算。
(12)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螺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净重量计算。
(13)墙柱拉接筋采用预埋或植筋方式的钢筋工程量均并入砌体内加固钢筋计算。
(14)沉降观测点列入钢筋(或铁件)工程量内计算,采用成品的按成品价计算。
3.模板:
(1)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梁、板、墙设后浇带时,计算构件模板工程量不扣除后浇带面积,后浇带另行按延长米(含梁宽)计算增加费。
(2)基础:
1)有梁式带形(满堂)基础,基础面(板面)上梁高(指基础扩大顶面(板面)至梁顶面的高)小于1.2m时,合并计算;大于1.2m时,基础底板模板按无梁式带形(满堂)基础计算,基础扩大顶面(板面)以上部分模板按混凝土墙项目计算。有梁带基梁面以下凸出的钢筋混凝土柱并入相应基础内计算;基础侧边弧形增加费按弧形接触面长度计算,每个面计算一道。
2)满堂基础:无梁式满堂基础有扩大或角锥形柱墩时,并入无梁式满堂基础内计算。
3)设备基础:块体设备基础按不同体积,分别计算模板工程量。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套以不同深度按螺栓孔数量计算。
4)地面垫层发生模板时按基础垫层模板定额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部位的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展开计算。
(3)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的柱、梁、板、墙的模板按混凝土相关划分规定执行。构造柱高度的计算规则同混凝土,宽度按均应按与墙咬接的马牙槎按每侧加60mm合并计算。
堵墙面模板止水对拉螺栓孔眼增加费按对应范围内的墙的模板接触面工程量计算。
(4)计算墙、板工程量时,应扣除单孔面积大于0.3m2以上的孔洞,孔洞侧壁模板工程量另加;不扣除单孔面积小于0.3m2以内的孔洞,孔洞侧壁模板也不予计算。
(5)柱、墙、梁、板、栏板相互连接时,应扣除构件平行交接及0.3m2以上构件垂直交接处的面积。
(6)弧形板并入板内计算,另按弧长计算弧形板增加费。梁板结构的弧形板弧长工程量应包括梁板交接部位的弧线长度。
(7)挑檐、檐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梁(包括圈梁等)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外边线以外或梁外边线以外为挑檐檐沟。
(8)现浇混凝土阳台、雨篷按阳台、雨篷挑梁及台口梁外侧面(含外挑线条)范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阳台、雨篷外梁上有外挑线条时,另行计算线条模板增加费。
阳台、雨蓬含净高250mm以内的翻檐模板,超过250mm时,全部翻檐另按栏板项目计算。
(9)现浇混凝土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楼梯段、楼梯与楼层板连接的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行计算,伸入墙内部分亦不增加。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上一级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
(10)架空式混凝土台阶按现浇楼梯计算;场馆看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预制方桩按设计断面乘以桩长(包括桩尖)以实体积另加综合损耗率(1.5%)计算。
(12)凸出的线条模板增加费,以凸出棱线的道数不同分别按延长米计算,两条及多条线条相互之间净距小于100mm的,每两条线条按一条计算工程量。
4、超危支撑架空间体积及架体搭设材料的计算
(1)无专项措施方案时:
1)有现浇楼混凝土板时支撑架体积按楼板底至搭设起始面(地面或下层楼版面)的高度乘以楼板面积和四周外扩加宽2m面积之和计算,楼板覆盖范围内的柱、梁支撑架体积不另行列项计算。
2)无楼板时,支撑架体积按梁顶面至搭设起始面(地面或下层楼面)的高度乘以梁长度(梁长+2m)再乘以宽度(4m)计算,梁支撑架覆盖范围内的柱支撑架体积不另行列项计算,梁交叉重叠的按净长计算。
3)独立柱时,支撑架体积按柱顶面至搭设起始面(地面或下层楼面)的高度乘以长度(4m)再乘以宽度(4m)计算。
4)架体搭设材料的数量按超危支撑架空间体积和满堂式支架定额暂定用量计算。
(2)有专项措施方案时:
空间体积按该方案标示的平面面积乘以高度,上部有楼板时高度为底座与楼板顶托间的垂直距离,无楼板上空(仅柱、梁)时,高度底为底座起至构件顶面间的垂直距离。
超危支撑架搭设材料的数量按专项措施方案设计,范围同空间体积。
二、装配式结构构件安装及后浇连接混凝土。
1.装配式结构构件安装:
(1)构件安装工程量按成品构件设计图示尺寸的实体积以“m3”计算,依附于构件制作的各类保温层、饰面层体积并入相应的构件安装中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配管、套管、线盒及单个0.3m2以内的孔洞、线箱等所占体积,外露钢筋体积亦不再增加。
(2)套筒注浆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3)轻质条板隔墙安装工程量按构件图示尺寸以“m2”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板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止水翻边及凹进墙内的壁龛、消防栓箱及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的面积,不扣除梁头、板头及单个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4)预制烟道、通风道安装工程量按图示长度以“m”计算,排烟(气)止回阀、成品风帽安装工程量按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5)外墙嵌缝、打胶按构件外墙接缝的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2.后浇混凝土:
后浇混凝土浇捣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不扣除混凝土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0.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体积。
3.后浇混凝土钢筋:
(1)后浇混凝土钢筋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钢筋的长度、数量乘以钢筋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钢筋搭接长度应按设计图示、标准图集和规范要求计算,当设计要求钢筋接头采用机械连接时,不再计算该处钢筋搭接长度。遇设计图示、标准图集和规范要求不明确时,钢筋的搭接长度和数量按第一节现浇混凝土构件钢筋规则计算。预制构件外露钢筋不计入钢筋工程量。
4.后浇混凝土模板:
后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后浇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以“m2”计算,超出后浇混凝土接触面与预制构件抱合部分的模板面积不增加计算。不扣除后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0.3m2以内的孔洞,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应扣除单孔0.3m2以上孔洞,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相应的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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