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建管〔2019〕89号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定额工日单价的通知

发文部门: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湛建管〔2019〕89号
发布日期: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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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定额工日单价的通知​
湛建管〔2019〕89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要求和现行建设工程计价规定,经对我市建筑市场人工费进行调查测算,现决定对我市建设工程的定额工日单价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2010《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计价的工程,定额综合工日的单价统一调整为92.00元。单独承包的园林建筑工程,或执行《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计价的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工资单价调整为96.00元/工日签证工日(借工、时工),每工日单价统一为135.00元,停工、窝工的每工日单价统一为91.00元,单价均已包含管理费。签证工费用在我市工程计价程序表的其他项目费中列项计算。
 
二、执行《广东省装配式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计价的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92.00元。
 
三、执行2013《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计价的项目,按经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算并由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的定额工日动态人工单价计算。
执行《广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综合定额》(2018)计价的工程,定额人工费由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调整系数。
执行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的工程,定额工日单价,由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视市场变化、发承包人履约责任等情况,作单独个案处理。
 
四、采用我市发布的《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定额工日单价,定额工日中包括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已经在所公布的动态人工工资单价里处理,结算不另作增减。已经原湛江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公室办理“社会保险费”的工程,“社会保险费”结算按照其规定已经结算的工程,一律不作调整。
 
五、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期限3年,中途若市场人工单价出现较大变化时另发文调整。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向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反映。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局
2019年6月13
 
附件下载:湛建管〔2019〕89号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定额工日单价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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