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建造函〔2012〕26号 关于发布江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计价程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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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部门:江门市工程造价管理站
文号:江建造函〔2012〕26号
发布日期:2012-12-25
 
江门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江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计价程序的通知
江建造函〔2012〕2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粤建市[2012]85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通知》(粤建造发〔2012〕5号)的有关规定,我站编制的江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计价程序,现予以发布。

附件一:江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计价程序使用说明

附件二:江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计价程序(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附件三:江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计价程序(适用于定额计价方式)

江门市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江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计价程序使用说明

1、 本计价程序是依据2012年《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下称2012省修缮定额)及《关于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通知》(粤建造发〔2012〕5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而成,如与2012省修缮定额有不一致的,以2012省修缮定额为准。

2、 本计价程序适用于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与审核。

3、编制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时,人工、材料单价按近期发布的《江门工程造价信息》市场参考价(下称信息价)计算,信息价没有的,按市场价计算。机械台班价格按《广东省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2010)》计算,按近期发布的信息价对台班子目第二类费用中人工、燃料动力单价进行换算。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要求单独列出。在计算其他措施项目费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列项计算。

4、企业投标报价则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企业本身实际情况对工程进行报价。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要求单独列出,不对其他措施项目费用进行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

5、竣工结算造价文件应按工程承发包合同的约定,结合有关结算资料进行编制。

6、其他规定及应注意的事项详细见综合定额说明。

附件二:江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计价程序
(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江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计价程序1.jpg

 
附件三:江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计价程序
(适用于定额计价方式)

江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计价程序2.jpg


本文由造价学社摘自江门市工程造价管理站http://www.jmgczj.com/views/news_detail?id=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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