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造价站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解释

发文部门: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站
发布日期:2020-04-01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站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解释
 
各有关单位:
      为正确贯彻执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建标字〔2020〕1号),推进建设工程开复工,经请示省定额站,现将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在病毒防控期内,部分建筑工人隔离期间产生的费用及隔离期工资、对建筑工人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体检费用、对建筑工人采取点对点方式增加的差旅费用,应按照不可抗力原则的相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站
2020年4月1日
 
本文作为青岛市疫情防控期间计价依据,由造价学社摘自青岛市造价站官网http://sjw.qingdao.gov.cn/n283 ... .html
请加QQ群免费下载上面资料,造价学社官方QQ群:309845331 造价学社官方21群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