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21 脚手架工程[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
脚手架工程一、本章定额包括建筑脚手架、单独装饰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共三节。
定额说明
二、脚手架
1. 本章外脚手架以钢管脚手架考虑,包括综合脚手架和单排脚手架。定额子目按搭拆、使用分别编制,使用本章子目的,应同时计算搭拆、使用。
2. 综合脚手架包括脚手架、平桥、斜桥、平台、护栏、挡脚板、安全网等,高层脚手架50.5m至200.5m还包括托架和拉杆费用。
3. 建筑用外脚手架是指单独为建筑物外墙外边线上的所有构件及部位的整体结构、装饰工程施工所需搭设的外脚手架。装修用外脚手架是指单独为建筑物外墙外边线上所有构件的装修工程施工所搭设的外脚手架。
4. 综合脚手架全部周转材料在施工现场的加权平均使用天数为综合脚手架的有效使用天数。脚手架搭拆和使用的时间规律如下图示例:
脚手架搭拆和使用的时间规律示例图
5. 里脚手架包括外墙内面装饰脚手架、内墙砌筑及装饰用脚手架、外走廊及阳台的外墙砌筑与装饰脚手架,走廊柱、独立柱的砌筑与装饰脚手架,现捣混凝土柱、混凝土墙结构及装饰脚手架费用,但不包括吊装脚手架,如发生构件吊装,该部分增加的脚手架另按有关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套用单排脚手架。
6. 脚手架防火费用,另按各市有关规定计算。
7. 靠脚手架安全挡板套算高度,如搭设一层,按综合脚手架高度步距计算;搭设二层及以上时,按综合脚手架高度套低一级步距计算。
8. 烟囱脚手架综合垂直运输架、斜桥、风缆、地锚等子目。独立筒仓脚手架按相应烟囱脚手架人工费乘以系数1.11,其他不变。
9. 架空运输道,适用特殊施工环境,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定额以架宽2m为准,如架宽大于2m时应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20;超过3m时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50。
10. 独立安全水平挡板和垂直挡板,是指脚手架以外单独搭设的,用于车辆通道、人行通道、临街防护和施工现场与其他危险场所隔离等防护。
11. 定额满堂脚手架子目适用于搭设高度10m以内;搭设高度超过10m时,按照审定的施工方案确定。
三、建筑脚手架
1. 外墙采用钢骨架封彩钢板结构,按综合脚手架计算。
2. 1.5m宽以上雨篷(顶层雨篷除外),如没有计算综合脚手架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
3. 楼梯顶板高度计算是按自然层计算。
4. 斜板、拱形板、弧形板、坡屋面和架空阶梯的计算高度按平均高度。
5. 水池墙、烟道墙等高度在3.6m以内套用单排脚手架,3.6m以上套用综合脚手架。
6. 贮水(油)池工程外脚手架,高度在3.6m以内套用单排脚手架,3.6m以上套用综合脚手架,池壁内脚手架按单排脚手架计算。
7. 石墙砌筑不论内外墙,高度超过1.2m时,计算一面综合脚手架;墙厚大于40cm时,则计算一面综合脚手架及一面单排脚手架。
8. 毛石挡土墙砌筑高度超过1.2m,计算一面综合脚手架。
9. 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囱、筒仓,不再计算脚手架。
10. 天棚装饰(包括抹平扫白)楼层高度超过3.6m时,计算满堂脚手架。
11. 天棚面单独刷(喷) 灰水时,楼层高度在5.2m以下者,均不计算脚手架费用,高度在5.2m至10m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子目的50%计算。
12. 满堂基础脚手架套用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子目的50%计算。
13. 整体满堂红钢筋混凝土基础、条形基础,凡其宽度超过3m以上且深度指垫层顶至基础顶面在1.5m以上时,增加的工作平台按基础底板面积计算满堂基础脚手架。
14. 天面女儿墙高度超过1.2m时,女儿墙内侧按单排脚手架计算。
15. 钢结构工程外墙没有围蔽的项目,综合脚手架按50%计算。
16. 水塔套用综合脚手架相应子目。
四、单独装饰工程脚手架
1. 本节适用于单独承包建筑物装饰工作面高度在1.2m以上的需重新搭设脚手架的工程。
2. 外走廊、阳台的外墙、走廊柱及独立柱的砌筑、捣制、装饰和外墙内面装饰的脚手
架,高度在3.6m以内的按活动脚手架子目执行,高度超过3.6m的按单排脚手架子目执行。
3. 宽度在1.5m以上的雨篷(顶层雨篷除外)檐口装饰,如没有计算综合脚手架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
五、建筑物脚手架托架适用于高层建筑外脚手架沿建筑高度分区搭拆时的脚手架承托结构,或者建筑物局部脚手架需要悬挑时的承托结构。
六、工具式脚手架
1. 附着式电动整体提升架定额适用于高层建筑的外墙施工。
2. 附着式电动整体提升架配套使用的楼层临边防护栏费用已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系数中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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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工程一、外墙综合脚手架搭拆工程量,按外墙外边线的凹凸(包括凸出阳台)总长度乘以设计外地坪至外墙的顶板面或檐口的高度以“㎡”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及穿过建筑物的通道的空洞面积。屋面上的楼梯间、水池、电梯机房等的脚手架工程量应并入主体工程量内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外墙脚手架如从地下室顶板搭设的,未回填的以地下室顶板标高计算;已回填的以覆土后标高计算。
1. 外墙综合脚手架的步距和计算高度,按以下情形分别确定:
(1)有女儿墙者,高度和步距计至女儿墙顶面。
(2)有山墙者,以山尖二分之一高度计算,山墙高度的步距按檐口高度。
(3)地下室外墙综合脚手架,高度和步距从设计外地坪至底板垫层底。
(4)上层外墙或裙楼上有缩入的塔楼者,工程量分别计算。裙楼的高度和步距应按设计外地坪至裙楼顶面的高度计算;缩入的塔楼高度从缩入面计至塔楼的顶面,但套用定额步距的高度应从设计外地坪计至塔楼顶面。
2. 外墙综合脚手架使用工程量,按脚手架搭设面积乘以脚手架在施工现场的有效使用天数以100㎡.10天为单位计算。
外墙综合脚手架有效使用天数的计算:
(1)具有经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土0.00以下工程脚手架有效使用天数=(地下工程工期-土方开挖工期)/2
土0.00以上工程脚手架有效使用天数=(主体工程工期+开始拆架至工程竣工的间隔期)×0.5+封顶至开始拆架的间隔期
(2)没有经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按主体工程工期占地上工程工期60%;装饰工程工期占30%;封顶至拆架间隔期占10%综合考虑。
土0.00以下工程脚手架有效使用天数=地下工程工期/4
土0.00以上工程建筑脚手架有效使用天数=地上工程工期×0.40
土0.00以上工程装饰脚手架有效使用天数=地上工程工期×0.15
工期按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计算。
3. 外墙为幕墙时,幕墙部分按幕墙外围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
4. 加层建筑物工程外墙脚手架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原有建筑物部分,按两个单排脚手架计算,其高度以原建筑物的外地坪至原有建筑物高度减2.5m。
(2)加层建筑工程部分,按综合脚手架计算,其高度按加层建筑物的高度加2.5m,脚手架的定额步距按外地坪至加层建筑物外墙顶的高度。
5. 围墙脚手架按设计外地坪至围墙顶高度乘以围墙长度以“㎡”计算,套相应高度的单排脚手架,围墙双面抹灰的,增加一面单排脚手架。
6. 砌筑石墙,高度在1.2m以上时,按砌筑石墙长度乘以高度计算一面综合脚手架;墙厚40cm以上时,按一面综合脚手架、一面单排脚手架计算。
7. 现浇钢筋混凝土屋架以及不与板相接的梁,按屋架跨度或梁长乘以高度以“㎡”计算综合脚手架,高度从地面或楼面算起,屋架计至架顶平均高度双面计算,单梁高度计至梁面单面计算。在外墙轴线的现浇屋架、单梁及与楼板一起现浇的梁均不得计算脚手架。
8. 吊装系梁、吊车梁、柱间支撑、屋架等(未能搭外脚手架时),搭设的临时柱架和工作台,按柱(大截面)周长加3.6m后乘以高,套单排脚手架计算。
9. 建筑面积计算范围外的独立柱、柱高超过1.2m时,按柱身周长加3.6m后乘以高度,套单排脚手架,在外轴线上的附墙柱的脚手架已综合考虑。
10. 大型设备基础高度超过2m时,按其外形周长乘以基础高度以“㎡”计算单排脚手架。
11. 各种类型的预制钢筋混凝土及钢结构屋架,如跨度在8m以上,吊装时按屋架外围面积计算脚手架工程量,套10m以内单排脚手架乘以系数2计算。
12. 凿桩头的高度如超过1.2m时,混凝土灌注桩、预制方桩、管桩每凿1m³桩头,计算单排脚手架16㎡;钻(冲)孔桩按直径乘以4加3.6m再乘以高以“㎡”计算单排脚手架。
13. 满堂脚手架工程量,按室内净面积计算,其高度在3.6m至5.2m,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超过5.2m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不足0.6m的不计。计算式表示如下:满堂脚手架增加层=(楼层高度-5.2m)/1.2m。
14.建筑里脚手架,楼层高度在3.6m以内按各层建筑面积计算,层高超过3.6m每增加1.2m按调增子目计算,不足0.6m的不计算。在有满堂脚手架搭设的部分,里脚手架按该部分建筑面积的50%计算。不带装修的工程,里脚手架按建筑面积的50%计算。没有建筑面积部分的脚手架搭设按相应子目规定分别计算。
15. 亭、台、阁、廊、榭、舫、塔、坛、碑、牌坊、景墙、景壁、景门、景窗(附墙的景壁、景门、景窗除外)、屏风的脚手架:平顶的按滴水线总长度乘设计地坪至檐口线高度以“㎡”计算;尖顶的按其结构最大水平投影周长乘以设计外地坪至顶点高度以“㎡”计算,按不同步距套综合脚手架子目。
16. 建筑花架廊廊顶高度在 3.6m 以内套用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子目的 50%计算,在3.6m 以上套用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子目。
17. 建筑石山的脚手架:石山高度在 1.2m 以上时,按外围水平投影最大周长乘以设计外地坪至石山顶高度以“㎡”计算,套用综合脚手架定额。
18. 水塔脚手架按其外围外周长加3.6m计算,套用相应步距综合脚手架。
19. 其他脚手架计算规则如下:
(1)独立安全挡板:水平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垂直挡板,按自然地坪至最上一层横杆之间的搭设高度,乘以实际搭设长度,以“㎡”计算。
(2)架空运输脚手架,按搭设长度以“m”计算。
(3)烟囱、水塔、独立筒仓脚手架,分不同内径,按外地坪至顶面高度,套相应定额子目。
(4)烟囱内衬的脚手架,按烟囱内衬砌体的面积,套单排脚手架。
(5)电梯井脚手架按井底板面至顶板底高度,套相应定额子目以“座”计算。如±0.000以上不同施工单位施工时,上盖仍按座计算,高度步距从电梯井底起计,±0.000以下则按井内净空周长乘井底至±0.000高度计算,套单排脚手架。
(6)围尼龙编织布按实搭面积以“㎡”计算(垂直防护挡板除外)。
(7)靠脚手架安全挡板:编制预算时,每层安全挡板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的凹凸面(包括凸出阳台)的总长度加16m乘以宽度2m计算。建筑物高度在三层以内或9m范围内不计安全挡板。高度在三至六层或在9m至18m计算一层,以后每增加三层或高度9m者计一层(最多按三层计算),结算时除另有约定外,按实搭面积以“㎡”计算。
(8)深基坑上落钢爬梯工程量按延长米×宽度,按水平投影面积以“㎡”计算。
二、单独装饰脚手架工程
1. 外墙综合脚手架工程量,按外墙外边线的凹凸(包括凸出阳台)总长度乘以设计外地坪至外墙装饰面高度以“㎡”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及穿过建筑物的通道的空洞面积。屋面上的楼梯间、水池、电梯机房等脚手架,并入主体工程量内计算。
外墙综合脚手架的步距和计算高度,按以下情形分别确定:
(1)有山墙者,以山尖二分之一高度计算,山墙高度的步距以檐口高度为准。
(2)上层外墙或裙楼上有缩入的塔楼者,工程量分别计算。裙楼的高度和步距应按设计外地坪至外墙装饰面的高度以“m”计算;缩入的塔楼从缩入面计至外墙装饰面高度以“m”计算,但套用定额步距的高度应从设计外地坪计至外墙装饰面高度。
2. 外墙综合脚手架使用工程量,按脚手架搭设面积乘以脚手架在施工现场的有效使用天数以 “100㎡·10天”计算。
外墙综合脚手架有效使用天数的计算:按外墙装修工期的55%计算。外墙装修工期,具有经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按经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没有的按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计算。
3. 外墙为幕墙时,幕墙部分按幕墙外围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
4. 多层建筑物,上层飘出的,按最长一层的外墙长度计算综合脚手架;下层有缩入的,缩入部分按围护面垂直投影面积,套相应高度单排脚手架计算。
5. 单独制作突出墙面的广告牌的脚手架,按凸出墙面周长乘以室外地坪至广告牌顶的高度以“㎡”计算,套外地坪至广告牌顶高度的相应步距的综合脚手架。
6. 屋面的广告牌,按其水平投影长度乘以屋面至广告牌顶的高度以“㎡”计算,套外地坪至广告牌顶高度的相应步距的综合脚手架。
7. 外墙电动吊篮,按外墙装饰面尺寸垂直投影面积以“㎡”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面积。
8. 外墙内面装饰和内墙砌筑、装饰脚手架,按实际搭设长度乘以高度以“㎡”计算。
9. 独立柱捣制及装饰脚手架,按柱周长+3.6m乘以高度以“㎡”计算,高度在3.6m以内时,套活动脚手架;高度超过3.6m时,套单排脚手架。
10. 围墙脚手架,按外地坪至围墙顶高度乘以围墙长度以“㎡”计算,套用活动脚手架。围墙双面抹灰时,增加一面活动脚手架。
11. 天棚装饰脚手架,楼层高度在3.6m以内时按天棚面积计算,套活动脚手架;超过3.6m时按室内净面积计算,套满堂脚手架,当高度在3.6m至5.2m时,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超过5.2m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不足0.6m的不计。计算式表示如下:满堂脚手架增加层=(楼层高度-5.2m)/1.2m
12. 天棚面单独刷(喷)灰水时,楼层高度在5.2m以下者,不计算脚手架;高度在5.2m至10m者,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的50%计算。
13. 靠脚手架安全挡板,每层按实际搭设中心线长度乘以宽度2m以“㎡”计算。
14. 独立安全挡板:水平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垂直挡板,按外地坪至最上一层横杆之间的搭设高度乘以实际搭设长度以“㎡”计算。
15. 围尼龙编织布,按实际搭设面积以“㎡”计算。
16. 单独挂密目式阻燃安全网,按实际搭设面积以“㎡”计算。
三、建筑物脚手架托架的使用工程量按照托架搭拆的总长度以“10m·10天”为单位计算,有效使用天数同支托的外脚手架,托架的搭拆不再单独计算。
四、工具式脚手架
1. 附着式电动整体提升架按实际使用外墙外边线长度乘以外墙高度以“㎡”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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