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建价〔2019〕13号 关于印发《宁波市静钻根植桩补充定额(2018版)》的通知

发文部门: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文号:甬建价[2019]13号
发布日期:2019-04-29
执行日期:201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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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静钻根植桩补充定额(2018版)》的通知
甬建价〔2019〕1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静钻根植桩的计价行为,做好与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衔接工作,根据《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定额水平和工程应用实际,现予印发《宁波市静钻根植桩补充定额(2018版)》,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我处于2018年6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宁波市静钻根植桩补充定额(试行)>的通知(甬建价〔2018〕40号)》仅适用于采用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的工程本定额由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1、宁波市静钻根植桩补充定额(2018版)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2、宁波市静钻根植桩补充定额(2018版)
3、单轴油压扩头钻机、水泥浆系统补充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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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建价〔2019〕13号文1.jpg

甬建价〔2019〕13号文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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