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市函〔2019〕1080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督促省级试点单位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通知

发文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粤建市函[2019]1084号
发布日期:2019-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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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督促省级试点单位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通知
粤建市函〔2019〕10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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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经验的通知》(粤建市〔2018〕3012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市〔2017〕167号)等多项政策文件对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但从各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上报的阶段总结情况来看,作为全省试点,你单位没有按要求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为此,特别发专文督促,请你单位对标对表国际国内先进工程咨询单位,找差距、补短板、建机制、抓落实,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切实提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和水平。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年内仍未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我厅将终止你单位的省级试点单位资格。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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