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价〔2020〕8号 福建省工程计价问题解答(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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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部门: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文号:闽建价〔2020〕8号
发布日期:2020-03-17
 
福建省工程计价问题解答(四十七)
闽建价〔2020〕8号 
 
1、2019年第四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否可参照2019年第三季度的价格?
 
答:2019年第四季度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主要调整因素(人工费、电、汽油、柴油等)的价格水平与第三季度相近,第四季度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参照第三季度价格执行。2020年拟编制我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费用定额,不再发布台班单价,在机械台班定额出台前,可参照之前季度价格或市场询价确定。采用市场租赁的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仍按照各地价格信息执行。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2020年3月17日
 
造价学社摘自福建省造价站官网http://zjt.fujian.gov.cn/hygl/ ... 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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