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坪府办公纪〔2018〕22 号 调整坪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土方弃置相关标准协调会议纪要

发文部门: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深坪府办公纪〔2018〕22 号
发布日期:2018-01-29
深圳坪山区弃土费,深坪府办公纪[2018]22 号文,深坪府办公纪【2018】22 号文件,深圳市弃土费收费文件

调整坪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土方弃置相关标准协调会议纪要
深坪府办公纪〔2018〕22 号

2018年1月24日上午,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代金涛同志在区委区政府 607 会议室主持召开了调整坪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土方弃置相关标准协调会,副区长沈华新、沈凌云同志出席了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现行土方弃置计取标准、存在问题、解决建议以及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的汇报。会议议定:
一、适当调整土方弃置计取标准
鉴于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弃土工程量较大,且目前区内及周边区域缺乏近距离弃土场,现行弃土运距和受纳费标准难以满足项目弃土需要,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根据我区周边弃土点的分布现状,并参考深圳市及各区弃土标准,本着实事求是、从严偏紧的原则,会议议定,将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弃土运距由原 15 公里调整为 25 公里,弃土受纳费由原 10.8 元/立方米调整为 30 元/立方米。弃土标准将视后续我区及周边区域弃土场新建情况作动态调整。对弃土量较大的项目,原则上要求初步设计方案包含土方弃置方案,据此作为概算批复的参考依据。
二、分类处理现状问题
会议议定,对已签订施工合同及已进场施工的项目,其弃土运距和受纳费用按相关合同条款执行;对已完成概算审批但尚未实施招标的项目,在施工招标时,弃土费用可根据土方弃置方案在项目总概算限额内进行调整,不足部分可从预备费中列支。
三、科学优化设计方案
会议要求,项目单位应充分考虑项目位置的地形地貌,增强设计方案对地形的适应性;研究项目挖填方的场内平衡,并尽量综合利用,做到土方弃置减量化,满足海绵城市及低冲击开发模式的要求。
 

参会人员:发展和改革局龚香京、张毅,环境保护和水务局邹淑坤,住房和建设局刘守明,审计局张秀丽、杨明生,建筑工务局吴仲兵,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公室范秋生。

分送:区政府领导,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住房和建设局、审计局、建筑工务局、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公室。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9日印发
 
附件:深坪府办公纪〔2018〕22 号 调整坪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土方弃置相关标准协调会议纪要.pdf

深坪府办公纪〔2018〕22_号文1.jpg

深坪府办公纪〔2018〕22_号文2.jpg

深坪府办公纪〔2018〕22_号文3.jpg

深坪府办公纪〔2018〕22_号文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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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部门: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深坪府办公纪〔2018〕22 号
发布日期:2018-01-29
深圳坪山区弃土费,深坪府办公纪[2018]22 号文,深坪府办公纪【2018】22 号文件,深圳市弃土费收费文件

调整坪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土方弃置相关标准协调会议纪要
深坪府办公纪〔2018〕22 号

2018年1月24日上午,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代金涛同志在区委区政府 607 会议室主持召开了调整坪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土方弃置相关标准协调会,副区长沈华新、沈凌云同志出席了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现行土方弃置计取标准、存在问题、解决建议以及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的汇报。会议议定:
一、适当调整土方弃置计取标准
鉴于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弃土工程量较大,且目前区内及周边区域缺乏近距离弃土场,现行弃土运距和受纳费标准难以满足项目弃土需要,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根据我区周边弃土点的分布现状,并参考深圳市及各区弃土标准,本着实事求是、从严偏紧的原则,会议议定,将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弃土运距由原 15 公里调整为 25 公里,弃土受纳费由原 10.8 元/立方米调整为 30 元/立方米。弃土标准将视后续我区及周边区域弃土场新建情况作动态调整。对弃土量较大的项目,原则上要求初步设计方案包含土方弃置方案,据此作为概算批复的参考依据。
二、分类处理现状问题
会议议定,对已签订施工合同及已进场施工的项目,其弃土运距和受纳费用按相关合同条款执行;对已完成概算审批但尚未实施招标的项目,在施工招标时,弃土费用可根据土方弃置方案在项目总概算限额内进行调整,不足部分可从预备费中列支。
三、科学优化设计方案
会议要求,项目单位应充分考虑项目位置的地形地貌,增强设计方案对地形的适应性;研究项目挖填方的场内平衡,并尽量综合利用,做到土方弃置减量化,满足海绵城市及低冲击开发模式的要求。
 

参会人员:发展和改革局龚香京、张毅,环境保护和水务局邹淑坤,住房和建设局刘守明,审计局张秀丽、杨明生,建筑工务局吴仲兵,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公室范秋生。

分送:区政府领导,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住房和建设局、审计局、建筑工务局、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公室。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9日印发
 
附件:深坪府办公纪〔2018〕22 号 调整坪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土方弃置相关标准协调会议纪要.pdf

深坪府办公纪〔2018〕22_号文1.jpg

深坪府办公纪〔2018〕22_号文2.jpg

深坪府办公纪〔2018〕22_号文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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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发〔2019〕333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规费费率的通知

京建发〔2019〕333号文,京建发[2019]333号文,京建发【2019】333号文,京建发2019 333号文件,北京市规费费率发文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文号:京建发〔2019〕333号
发布日期:2019-07-29
施行日期:2019-08-01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规费费率的通知
京建发〔2019〕33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9〕67号)的相关要求,对我市建设工程现行计价依据中的规费费率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概算定额》及配套定额的相关规费费率、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4年《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7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及2017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绿色建筑工程)》,按本通知附件中的相应费率标准调整。

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发布之日(不含)前已批复的设计概算不再调整。2019年5月1日后施工完成的工程价款按本通知的费用标准调整相关费用,但已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规费费用标准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7月29日       

附件:规费费用标准
一、201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概算定额》、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
北京概算定额预算定规费费率.jpg

二、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
北京修缮定额规费费率.jpg

三、2014年《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
北京轨道交通定额规费费率.jpg

四、2017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
北京装配式定额规费费率.jpg

(此件公开发布)
 
 
本文作为北京市建设工程规费费率调整文件,由造价学社发布,摘自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http://zjw.beijing.gov.cn/bjjs ... 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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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发〔2019〕333号文,京建发[2019]333号文,京建发【2019】333号文,京建发2019 333号文件,北京市规费费率发文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文号:京建发〔2019〕333号
发布日期:2019-07-29
施行日期:2019-08-01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规费费率的通知
京建发〔2019〕33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9〕67号)的相关要求,对我市建设工程现行计价依据中的规费费率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概算定额》及配套定额的相关规费费率、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4年《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7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及2017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绿色建筑工程)》,按本通知附件中的相应费率标准调整。

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发布之日(不含)前已批复的设计概算不再调整。2019年5月1日后施工完成的工程价款按本通知的费用标准调整相关费用,但已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规费费用标准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7月29日       

附件:规费费用标准
一、201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概算定额》、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
北京概算定额预算定规费费率.jpg

二、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
北京修缮定额规费费率.jpg

三、2014年《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
北京轨道交通定额规费费率.jpg

四、2017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
北京装配式定额规费费率.jpg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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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发〔2019〕330号 关于发布201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概算定额》第一次调整系数的通知

京建发〔2019〕330号文,京建发[2019]330号文,京建发【2019】330号文,京建发2019 330号文件
发文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文号:京建发〔2019〕330号
发布日期:2019-07-29
施行日期:2019-08-01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201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概算定额》第一次调整系数的通知
京建发〔2019〕33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工程设计概算的动态管理,合理确定概算投资,根据《关于执行201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概算定额〉有关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16〕20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现发布201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概算定额》(以下简称“2016年概算定额”)第一次调整系数,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8月1日(含8月1日)起,凡按2016年概算定额编制的工程设计概算的,均按定额直接费中以“元”为单位的摊销材料费、租赁材料费、其他材料费、机械费和其他机具费之和为基数,乘以调整系数表中的相应调整系数,计取工程设计概算的调整费用。
      调整系数表
北京概算定额调整系数表.jpg

二、2019年8月1日以前已批准的工程设计概算不再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7月29日
 
本文作为北京市概算定额计价依据,由造价学社摘自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http://zjw.beijing.gov.cn/bjjs ... 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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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发〔2019〕330号文,京建发[2019]330号文,京建发【2019】330号文,京建发2019 330号文件
发文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文号:京建发〔2019〕330号
发布日期:2019-07-29
施行日期:2019-08-01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201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概算定额》第一次调整系数的通知
京建发〔2019〕33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工程设计概算的动态管理,合理确定概算投资,根据《关于执行201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概算定额〉有关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16〕20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现发布201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概算定额》(以下简称“2016年概算定额”)第一次调整系数,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8月1日(含8月1日)起,凡按2016年概算定额编制的工程设计概算的,均按定额直接费中以“元”为单位的摊销材料费、租赁材料费、其他材料费、机械费和其他机具费之和为基数,乘以调整系数表中的相应调整系数,计取工程设计概算的调整费用。
      调整系数表
北京概算定额调整系数表.jpg

二、2019年8月1日以前已批准的工程设计概算不再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7月29日
 
本文作为北京市概算定额计价依据,由造价学社摘自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http://zjw.beijing.gov.cn/bjjs ... shtml 收起阅读 »

湘建价〔2017〕165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7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发文部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湘建价[2017]165号
发布日期:2017-08-15
施行日期:2017-11-01
湘建价〔2019〕165号文,湘建价【2017】165号文,湘建价2017 165号文,湖南省人工工资单价
 
造价学社小编友情提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07-17发布了湘建价〔2019〕130号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9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于2019-08-01执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7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湘建价〔2017〕165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湘建价〔2015〕33号)规定,鉴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7年6月7日发布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南省2017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42号),我厅近期对我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详细调查与测算,并对相关结果组织了评审听证。现发布2017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人工工资单价适用范围
本通知所称人工工资单价包括建安工程与装饰工程的最低工资单价和综合工资单价。建安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含装饰部分)、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装饰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装饰工程及《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楼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工程。

二、招标投标、合同签订或工程结算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包括上限值、标底)时,其工资单价应按综合工资单价计取。
2.投标单位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经营情况确定工资单价,但其最终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否则,其投标报价将按照低于成本价的规定处理。
3.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或工程结算时,其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已签订的施工合同,其工资单价低于施工期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时,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调整。

三、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基期基价)等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人工工资取费基价均按60元计算,超过取费基价部分按价差计算。

四、本通知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2017年11月1日以前完成的工程量,其人工工资单价按原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2017年11月1日之后完成的工程量,其人工工资单价应按合同约定及本通知进行调整。

附件:2017年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
2017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jpg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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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部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湘建价[2017]165号
发布日期:2017-08-15
施行日期:2017-11-01
湘建价〔2019〕165号文,湘建价【2017】165号文,湘建价2017 165号文,湖南省人工工资单价
 
造价学社小编友情提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07-17发布了湘建价〔2019〕130号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9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于2019-08-01执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7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湘建价〔2017〕165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湘建价〔2015〕33号)规定,鉴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7年6月7日发布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南省2017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42号),我厅近期对我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详细调查与测算,并对相关结果组织了评审听证。现发布2017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人工工资单价适用范围
本通知所称人工工资单价包括建安工程与装饰工程的最低工资单价和综合工资单价。建安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含装饰部分)、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装饰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装饰工程及《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楼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工程。

二、招标投标、合同签订或工程结算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包括上限值、标底)时,其工资单价应按综合工资单价计取。
2.投标单位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经营情况确定工资单价,但其最终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否则,其投标报价将按照低于成本价的规定处理。
3.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或工程结算时,其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已签订的施工合同,其工资单价低于施工期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时,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调整。

三、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基期基价)等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人工工资取费基价均按60元计算,超过取费基价部分按价差计算。

四、本通知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2017年11月1日以前完成的工程量,其人工工资单价按原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2017年11月1日之后完成的工程量,其人工工资单价应按合同约定及本通知进行调整。

附件:2017年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
2017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jpg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8月15日 收起阅读 »

湘建价〔2019〕130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9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发文部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湘建价[2019]130号
发布日期:2019-07-17
施行日期:2019-08-01
湘建价〔2019〕130号文,湘建价【2019】130号文,湘建价2019 130号文,湖南省最新人工工资单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9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湘建价〔2019〕61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湘建价[2015]33号)规定,我厅组织了2019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调查与测算工作,并对相关结果进行了评审听证。现发布2019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工工资单价适用范围。
本通知所称人工工资单价包括建安工程人工工资单价与装饰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建安工程人工工资单价适用于2001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建筑工程(含装配式建筑)、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含装饰部分)、市政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装饰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2004年《湖南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及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第五章木作、第六鏱楼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工程。

二、编制招标控制价及办理工程结算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其入工工资单价应按本通知规定的工资单价计取。
2、执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7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2017]165号)的工程,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完成的工程量,其人工工资单价按投标人投标工资单价与投标当期适用的综合人工工资单价的比例进行调整。
 
三、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基期基价)、2009年《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2001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2004年《湖南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其人工费取费基价均按60元/工日计取。
 
四、本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7月31日止。
 
附件:2019年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
2019年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jpg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17日

附件下载:湘建价〔2019〕130号 关于发布2019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pdf
湘建价〔2019〕130号文1.jpg

湘建价〔2019〕130号文2.jpg

湘建价〔2019〕130号文3.jpg

湘建价〔2019〕130号文4.jpg

 
 
来源:http://zjt.hunan.gov.cn/zjt/xx ...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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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部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湘建价[2019]130号
发布日期:2019-07-17
施行日期:2019-08-01
湘建价〔2019〕130号文,湘建价【2019】130号文,湘建价2019 130号文,湖南省最新人工工资单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9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湘建价〔2019〕61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湘建价[2015]33号)规定,我厅组织了2019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调查与测算工作,并对相关结果进行了评审听证。现发布2019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工工资单价适用范围。
本通知所称人工工资单价包括建安工程人工工资单价与装饰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建安工程人工工资单价适用于2001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建筑工程(含装配式建筑)、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含装饰部分)、市政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装饰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2004年《湖南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及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第五章木作、第六鏱楼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工程。

二、编制招标控制价及办理工程结算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其入工工资单价应按本通知规定的工资单价计取。
2、执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7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2017]165号)的工程,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完成的工程量,其人工工资单价按投标人投标工资单价与投标当期适用的综合人工工资单价的比例进行调整。
 
三、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基期基价)、2009年《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2001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2004年《湖南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其人工费取费基价均按60元/工日计取。
 
四、本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7月31日止。
 
附件:2019年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
2019年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jpg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17日

附件下载:湘建价〔2019〕130号 关于发布2019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pdf
湘建价〔2019〕130号文1.jpg

湘建价〔2019〕130号文2.jpg

湘建价〔2019〕130号文3.jpg

湘建价〔2019〕130号文4.jpg

 
 
来源:http://zjt.hunan.gov.cn/zjt/xx ... .html 收起阅读 »

揭标定函〔2019〕5号 关于调整揭阳市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定额动态人工调整系数的通知

发文部门:揭阳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文号:揭标定函〔2019〕5号
发布日期:2019-07-15
施行日期:2019-08-01
揭标定函〔2019〕5号文,揭标定函[2019]5号文,揭标定函【2019】5号文,揭标定函2019 5号文件,揭阳人工费
 
广东省揭阳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关于调整揭阳市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定额动态人工调整系数的通知

揭标定函〔2019〕5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揭阳市贯彻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有关事项的通知》(揭市建〔2019〕33号)精神,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经我站综合测算,对我市现行计价依据的动态人工系数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9年8月1日起,我市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定额动态人工调整系数为0.9,人工费基准值为
2018省计价依据各专业综合定额子目人工费(施工机具费中机上人工费调整系数为0.9)。
二、自2019年8月1日起,编审工程概算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时,按动态人工调整系数计算定额人工费作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最低标准,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站。
 
揭阳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19年7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揭标定函〔2019〕5号文.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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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部门:揭阳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文号:揭标定函〔2019〕5号
发布日期:2019-07-15
施行日期:2019-08-01
揭标定函〔2019〕5号文,揭标定函[2019]5号文,揭标定函【2019】5号文,揭标定函2019 5号文件,揭阳人工费
 
广东省揭阳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关于调整揭阳市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定额动态人工调整系数的通知

揭标定函〔2019〕5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揭阳市贯彻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有关事项的通知》(揭市建〔2019〕33号)精神,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经我站综合测算,对我市现行计价依据的动态人工系数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9年8月1日起,我市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定额动态人工调整系数为0.9,人工费基准值为
2018省计价依据各专业综合定额子目人工费(施工机具费中机上人工费调整系数为0.9)。
二、自2019年8月1日起,编审工程概算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时,按动态人工调整系数计算定额人工费作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最低标准,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站。
 
揭阳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19年7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揭标定函〔2019〕5号文.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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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建管〔2019〕89号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定额工日单价的通知

发文部门: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湛建管〔2019〕89号
发布日期:2019-07-24
湛建管〔2019〕89号文,湛建管[2019]89号文,湛建管【2019】89号,湛建管2019 89号文件,湛江定额工日单价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定额工日单价的通知​
湛建管〔2019〕89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要求和现行建设工程计价规定,经对我市建筑市场人工费进行调查测算,现决定对我市建设工程的定额工日单价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2010《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计价的工程,定额综合工日的单价统一调整为92.00元。单独承包的园林建筑工程,或执行《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计价的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工资单价调整为96.00元/工日签证工日(借工、时工),每工日单价统一为135.00元,停工、窝工的每工日单价统一为91.00元,单价均已包含管理费。签证工费用在我市工程计价程序表的其他项目费中列项计算。
 
二、执行《广东省装配式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计价的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92.00元。
 
三、执行2013《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计价的项目,按经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算并由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的定额工日动态人工单价计算。
执行《广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综合定额》(2018)计价的工程,定额人工费由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调整系数。
执行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的工程,定额工日单价,由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视市场变化、发承包人履约责任等情况,作单独个案处理。
 
四、采用我市发布的《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定额工日单价,定额工日中包括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已经在所公布的动态人工工资单价里处理,结算不另作增减。已经原湛江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公室办理“社会保险费”的工程,“社会保险费”结算按照其规定已经结算的工程,一律不作调整。
 
五、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期限3年,中途若市场人工单价出现较大变化时另发文调整。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向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反映。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局
2019年6月13
 
附件下载:湛建管〔2019〕89号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定额工日单价的通知.pdf
湛建管〔2019〕89号1.png

湛建管〔2019〕89号2.png

湛建管〔2019〕89号3.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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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部门: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湛建管〔2019〕89号
发布日期:2019-07-24
湛建管〔2019〕89号文,湛建管[2019]89号文,湛建管【2019】89号,湛建管2019 89号文件,湛江定额工日单价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定额工日单价的通知​
湛建管〔2019〕89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要求和现行建设工程计价规定,经对我市建筑市场人工费进行调查测算,现决定对我市建设工程的定额工日单价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2010《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计价的工程,定额综合工日的单价统一调整为92.00元。单独承包的园林建筑工程,或执行《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计价的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工资单价调整为96.00元/工日签证工日(借工、时工),每工日单价统一为135.00元,停工、窝工的每工日单价统一为91.00元,单价均已包含管理费。签证工费用在我市工程计价程序表的其他项目费中列项计算。
 
二、执行《广东省装配式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计价的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92.00元。
 
三、执行2013《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计价的项目,按经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算并由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的定额工日动态人工单价计算。
执行《广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综合定额》(2018)计价的工程,定额人工费由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调整系数。
执行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的工程,定额工日单价,由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视市场变化、发承包人履约责任等情况,作单独个案处理。
 
四、采用我市发布的《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定额工日单价,定额工日中包括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已经在所公布的动态人工工资单价里处理,结算不另作增减。已经原湛江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公室办理“社会保险费”的工程,“社会保险费”结算按照其规定已经结算的工程,一律不作调整。
 
五、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期限3年,中途若市场人工单价出现较大变化时另发文调整。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向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反映。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局
2019年6月13
 
附件下载:湛建管〔2019〕89号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定额工日单价的通知.pdf
湛建管〔2019〕89号1.png

湛建管〔2019〕89号2.png

湛建管〔2019〕89号3.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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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标定函〔2019〕168号 关于大湾区省内城市2019年上半年工程造价指标信息公开的函

发文部门: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文号:粤标定函〔2019〕168号
发布日期:2019-07-24
粤标定函〔2019〕168号文,粤标定函[2019]168号文,粤标定函【2019】168号,粤标定函2019 168号文

关于大湾区省内城市2018年下半年工程造价指标信息公开的函
粤标定函〔2019〕168号

为加强对大湾区省内城市住宅建造成本的监测和指导,推动各地逐步建立已完住宅工程造价信息数据库,现将大湾区省内城市2019年上半年住宅工程造价指标信息公开如下:
粤标定函〔2019〕168号1.jpg

粤标定函〔2019〕168号2.jpg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19年7月24日
 
附件下载:粤标定函〔2019〕168号 关于大湾区省内城市2019年上半年工程造价指标信息公开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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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部门: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文号:粤标定函〔2019〕168号
发布日期:2019-07-24
粤标定函〔2019〕168号文,粤标定函[2019]168号文,粤标定函【2019】168号,粤标定函2019 168号文

关于大湾区省内城市2018年下半年工程造价指标信息公开的函
粤标定函〔2019〕168号

为加强对大湾区省内城市住宅建造成本的监测和指导,推动各地逐步建立已完住宅工程造价信息数据库,现将大湾区省内城市2019年上半年住宅工程造价指标信息公开如下:
粤标定函〔2019〕168号1.jpg

粤标定函〔2019〕168号2.jpg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19年7月24日
 
附件下载:粤标定函〔2019〕168号 关于大湾区省内城市2019年上半年工程造价指标信息公开的函.pdf 收起阅读 »

粤标定函〔2019〕163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勘误(一)的通知

发文部门: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文号:粤标定函[2019]163号
发布日期:2019-07-22
粤标定函〔2019〕163号文,粤标定函【2019】163号,粤标定函[2019]163号文,粤标定函2019 163号文件,广东省2018定额勘误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勘误(一)的通知
粤标定函〔2019〕163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中《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定额(2018)》的勘误(一)印发给你们。此次勘误与前述六套定额配套使用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至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附件:《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勘误(一)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19年7月22日
广东省2018定额勘误1.jpg

定额勘误详文见《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勘误(一).pdf

本文由造价学社摘自广东省造价站:http://www.gdcost.com/ViewMess ... 2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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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部门: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文号:粤标定函[2019]163号
发布日期:2019-07-22
粤标定函〔2019〕163号文,粤标定函【2019】163号,粤标定函[2019]163号文,粤标定函2019 163号文件,广东省2018定额勘误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勘误(一)的通知
粤标定函〔2019〕163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中《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定额(2018)》的勘误(一)印发给你们。此次勘误与前述六套定额配套使用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至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附件:《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勘误(一)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19年7月22日
广东省2018定额勘误1.jpg

定额勘误详文见《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勘误(一).pdf

本文由造价学社摘自广东省造价站:http://www.gdcost.com/ViewMess ... 20791 收起阅读 »

豫建标定〔2019〕33号 关于发布《河南省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动态调整及相关指数的通知

发文部门: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文号:豫建标定[2019]33号
发布日期:2019-07-23
施行日期:各定额执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
豫建标定〔2019〕33号文,豫建标定[2019]33号文,豫建标定【2019】33号,豫建标定2019 33号文件
 
关于发布《河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绿色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动态调整及相关指数的通知
豫建标定〔2019〕33号
豫建标定〔2019〕33号文1.jpg

豫建标定〔2019〕33号文2.jpg

豫建标定〔2019〕33号文3.jpg

 
来源:http://www.hncost.com/xxgk/003 ...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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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部门: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文号:豫建标定[2019]33号
发布日期:2019-07-23
施行日期:各定额执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
豫建标定〔2019〕33号文,豫建标定[2019]33号文,豫建标定【2019】33号,豫建标定2019 33号文件
 
关于发布《河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绿色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动态调整及相关指数的通知
豫建标定〔2019〕33号
豫建标定〔2019〕33号文1.jpg

豫建标定〔2019〕33号文2.jpg

豫建标定〔2019〕33号文3.jpg

 
来源:http://www.hncost.com/xxgk/003 ... .html 收起阅读 »